有利益的表達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才有長久的社會穩定,盡可能多地傾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對于維穩大有好處。以政府之力,維護弱勢人群的表達權,使他們的利益能夠通過制度化規范化渠道正常表達,這是共建共享的應有之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
在今天的中國,能聽到各種聲音。兩會會場中代表、委員縱論國是,報紙雜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討,新聞評論跟帖動輒上千條,近2億網民隨時寫下140字微博……條條聲軌,匯成合奏,呈現這個時代多元多樣的復雜圖景和蓬勃活力。
我們迎來了表達的“黃金時代”,但仍有許多聲音未被傾聽。一方面,有些聲音被淹沒在強大的聲場之中,難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聲音只是“說也白說”,意愿雖表達,問題未解決。這些,都可謂無效表達,有人稱之為“沉沒的聲音”。
無效的表達,不是沒有表達,更不是不愿表達。廣州市領導公開接訪,市民帶上鋪蓋卷、排隊3天,就是為了能跟領導“說上話”;首位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胡小燕公開自己手機號,卻因每天上千個電話、上千條短信被迫關機。那些為網絡關注、被媒體聚焦的熱點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這些體量更大的冰塊,才是讓冰尖浮出水面的龐大基石,也才是決定社會心態的“潛意識”、“核心層”。
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上的弱勢群體,也是現實中的弱勢群體。在社會層面,他們既缺乏影響公共輿論的資源,又鮮有參與政府決策的渠道,甚至無法得到與自身密切相關的信息,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樣薄弱。因此,盡管可能人數不少,他們的聲音卻很難在社會中聽到。
聽見與被人聽見,本是“社會人”的基本訴求;說話與聽人說話,更是現代文明的基本共識。當表達權已成為一項基本的政治權利,重視這些聲音,是協調利益關系、理順社會心態的起點。在一個有著13億人口、正經歷著急劇社會轉型的國家,廣大群眾的聲音被聆聽、被重視,尤為重要。
大部分沉沒的聲音背后,都有未被滿足的訴求,都有被壓抑、待紓解的情緒。兒子車禍致殘,云南父親欲法院“自爆”走上極端維權之路;幼女身患絕癥,湖北母親參與“跪行救女”網絡炒作……讓輿論嘩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視的聲音。不可傾訴、不被傾聽、不能解決,如果不主動“打撈”,太多聲音沉沒,難免會淤塞社會心態,導致矛盾激化。
發出聲音,是主張利益的基礎。有利益的表達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才有長久的社會穩定。事實表明,諸多矛盾沖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從這個角度看,維權就是維穩,維權才能維穩。盡可能多地傾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兌現社會公眾的表達權,對于維穩大有好處。
在眾聲喧嘩中,盡可能打撈那些沉沒的聲音,是社會管理者應盡之責。以政府之力,維護弱勢人群的表達權,使他們的利益能夠通過制度化規范化渠道正常表達,這是共建共享的應有之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只有這樣,才能讓“說話”、“發聲”不僅是表達訴求的基本手段,更成為培育健康社會心態的重要環節,成為社會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