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28 14:42:46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4月26日,一則有圖網帖在社交媒體上首先曝光。這個題為《市紀委突擊檢查教育局辦公用房》的公文是湖南津市紀委的一份通報。該公文稱,4月21日,湖南津市市紀委由一名常委帶隊,突擊檢查了津市教育系統辦公用房及主要領導的辦公室擺放物品的情況,“檢查辦公室時,發現抽屜有煙、咖啡、零食以及文件柜出現小說、散文等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這個公文,引起了公眾熱議。
昨天,津市市委通過中共常德市委宣傳部社交媒體賬號回應稱,上述公文所稱檢查的過程中存在標準把握不準、檢查方法不當、工作程序欠妥的問題。有媒體報道說,“常德市紀委不愿具名的相關負責人點評津市市紀委此次事件稱,個別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在開展‘四風’問題監督檢查時,采取強行翻看手機、打開桌椅抽屜和公文包等方式方法,偏離了監督執紀的正確方向,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
湖南津市紀委的突擊檢查,從行動到結果,可謂在短時間內向公眾展示了一個目的與手段、原則與方法、結局與程序相背離的行動,是如何從開始讓人覺得反常、繼而激起人們反感、最終導致人們反抗的一個剖面的片段。如果一項工作“標準把握不準、檢查方法不當、工作程序欠妥”,那么,這項工作的結果如何,不問可知。
小到一項工作,大到一個事業,其完成和成就的方式、方法、程序是第一位的事情。人們常謂“向歷史負責”,其首要向歷史負責的恰在于辦事的程序和干事的方法。在此,程序是首要之首要。程序出錯甚或根本就沒有程序,則結果即使達成,其效應也一定與初始設定結果所要達成的效應相矛盾、沖突乃至根本相反。而方法不對,則即使循著正確的程序,也難以實現出于良善之意而設定的目標。由此可見,要達到基于良善本意而設定的目標,就必須將目的、手段和程序統一起來。
那種認為只要目的“正確”便可不擇手段、不循程序的想法和做法,實際上是最有害于目的的想法和做法。沒有程序的限制,沒有方法的選擇,目的就會壓倒一切,手段就會成為目的本身,目的最終就會變成幌子。而正是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如果用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之手段而實現了目的,則這個結果甚至還要壞于目的沒有實現。因為目的達成所演繹的不擇手段之手段的使用過程,是其對社會價值觀戕害的后果,會大大覆蓋住目的——即使是完全實現了的良善目的——所能達成的社會效益。
這一點,從湖南津市紀委的上述突擊檢查中即可看到。“抽屜有煙、咖啡、零食”,“文件柜出現小說、散文等與工作無關的書籍”,此為“違紀”,何以服人?對“四風”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其目的當然無可非議。但是,如果方法不當,這種突擊檢查,不就蛻變成了“四風”本身了嗎!
在社交媒體上,公眾對湖南津市紀委的突擊檢查無不持否定態度。由此,令人奇怪的問題也正在于:為什么公眾一眼便看出問題的標準、程序和方法,有些機關卻還在以此為圭臬,煞有介事一本正經地據此而為?為什么“文件柜出現小說、散文等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這種無事生非、自曝其陋的檢查及其結果還能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公文中,且還以此衡量和規范他人的行為?這樣的檢查,這樣的行文,以及這種檢查和行文的背后,不是典型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嗎!而這不也正顯露了突擊檢查的突擊方向究竟應該指向哪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