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出現“假公園真地產”項目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委日前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發展、重復模仿、同質化競爭,防范地方債務、社會、金融等風險;要嚴控房地產傾向,對擬新增立項的主題公園項目要科學論證評估,嚴格把關審查,防范“假公園真地產”項目。
近年來,各地先后建設了一些主題公園,對于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旅游需要、完善城市功能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主題公園建設中,也出現了概念不清、盲目建設、模仿抄襲、低水平重復等問題,有些地區出現了地方債務風險和房地產化傾向。為規范主題公園建設,五部委聯合印發了《意見》,指導各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打造精品,發展類型多樣、特色鮮明、內涵豐富、游客歡迎的主題公園項目。
《意見》明確指出,政府建設的各類公益性城鎮公園、動植物園等不屬于主題公園。什么樣的公園才是主題公園?《意見》明確,主題公園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興建的,占地、投資達到一定規模,實行封閉管理,具有一個或多個特定文化旅游主題,為游客有償提供休閑體驗、文化娛樂產品或服務的園區。主要包括:以大型游樂設施為主體的游樂園,大型微縮景觀公園,以及提供情景模擬、環境體驗為主要內容的各類影視城、動漫城等園區。
《意見》結合我國當前實際,將主題公園劃分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3個等級。總占地面積2000畝及以上或總投資50億元及以上的,為特大型主題公園;總占地面積600畝及以上、不足2000畝或總投資15億元及以上、不足50億元的,為大型主題公園;總占地面積200畝及以上、不足600畝或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不足15億元的,為中小型主題公園。
《意見》提出對主題公園要科學論證發展。省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區域人口規模、城鎮化程度等因素,嚴格科學論證,統籌研究本區域主題公園項目的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新建、擴建特大型主題公園,省級政府對本地區特大型主題公園項目建設進行科學論證,對未經省級政府論證的項目不得報請國務院進行核準。合理規劃大型主題公園,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本省(區、市)經濟社會發展、旅游發展等重大規劃和相關區域規劃。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發展、重復模仿、同質化競爭,防范地方債務、社會、金融等風險。
《意見》還提出要合理規劃布局主題公園。主題公園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統籌考慮主題公園項目游客眾多、人員密集的特點,合理規劃選址布局,避免與住宅等人員密集區域交叉疊加。在主題公園周邊地區,合理規劃酒店、餐飲、購物、娛樂、交通等服務設施建設,控制與主題公園無關的住宅、寫字樓等項目。在主題公園園區內,要合理配套商業設施用地面積,不得擅自改變園區土地用途,嚴禁進行住宅、酒店、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等房地產開發。
《意見》要求要嚴控主題公園房地產傾向。各地區要嚴格控制主題公園周邊的房地產開發,從嚴限制主題公園周邊住宅用地比例和建設規模,不得通過調整規劃為主題公園項目配套房地產開發用地。主題公園周邊的酒店、餐飲、購物、住宅等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單獨供地、單獨審批,不得與主題公園捆綁供地、捆綁審批,也不得通過在招拍掛中設置條件,變相將主題公園與周邊房地產捆綁開發。對擬新增立項的主題公園項目要科學論證評估,嚴格把關審查,防范“假公園真地產”項目。
在提升主題公園質量方面,《意見》提出,要豐富文化內涵,講好中國故事,鼓勵文化創意;要提高科技含量,支持主題公園企業促進技術創新、業態創新、內容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要壯大市場主體,加強自主創新,注重品牌建設,培育品牌企業。
《意見》強調,規范主題公園建設發展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監管,加強行業自律。省級政府對本地區主題公園建設負總責,要強化政府債務風險意識,對主題公園項目建設進行充分論證;建立綜合協調、規范發展、防范風險的長效機制,統籌研究本地區主題公園建設發展工作;嚴肅組織查處違反土地用途和建設方案要求、利用主題公園土地開發房地產的行為,防止主題公園房地產化。中央相關部門要在行業指導和宣傳引導以及主題公園項目的核準、用地、環評、規劃等方面切實發揮作用,加強監管。培育和支持主題公園及相關行業協會發展,健全完善主題公園行業協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