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政府網獲悉,省政府領導最新工作分工已經公布。具體內容如下:
一、唐登杰省長: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政府法制、機關效能建設、審計工作。
二、張志南常務副省長: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統計、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金融、重點建設、省政府發展研究等工作。協助負責編制、政府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發改委、科技廳(含省知識產權局)、財政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地稅局、統計局、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局、金融辦、重點辦、交通戰備辦、發展研究中心(含省政府顧問團)、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鐵辦、經濟信息中心。協助分管省編辦、法制辦。
聯系省科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國稅局、福建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專用通信局、省郵政管理局、民航福建監管局、中科院福建物構所、財政部駐福建省財政監察專員辦、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公司福州辦事處;在閩金融機構。
三、楊賢金副省長: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體育、婦女兒童、政府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分管省衛計委、教育廳、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體育局,福建行政學院、省方志委、福建社科院。
聯系省保密局、省委黨校、省檔案局、省精神文明辦;團省委、省婦聯、省社科聯、省計生協會、省文聯、省體育總會、省中華職教社、省紅十字會、省文史館;福建日報社(福建日報報業集團)、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出版發行集團、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廈門大學、華僑大學及省屬各高校。
四、李德金副省長:負責民政(含雙擁、老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建設、農業和農村、林業、水利、防汛抗旱、海洋與漁業、支前、海防等工作。
分管省民政廳(含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社廳(含中國海峽人才市場)、住建廳、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含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海洋漁業廳、糧食局、公務員局、省海防委員會辦公室、省農科院、省供銷社。
聯系省委老干部局;省總工會;省氣象局、省煙草專賣局、國家林業局駐福州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駐閩部隊、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
五、田湘利副省長:負責公安、國家安全、司法、信訪等工作。
分管省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信訪局、監獄管理局。
聯系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武警福建省總隊。
六、隋軍副省長:負責商務、外事、旅游、工商、食品藥品安全、僑務、對臺事務、港澳事務等工作。
分管省商務廳(省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外辦(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旅發委、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僑辦、臺辦。
聯系省歸國華僑聯合會、省臺灣同胞聯誼會、省金門同胞聯誼會、貿促會福建省委員會;福州海關、廈門海關、口岸邊防檢查機構、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商務部駐福州特派辦。
七、鄭新聰副省長:負責工業與信息化、國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物價等工作。協助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審計方面工作。
分管省經信委、國資委、安監局(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物價局、省屬企業(不含省屬金融、文化企業)。協助分管省效能辦、審計廳。
聯系省工商聯;省地震局、福建煤礦安全監察局;在閩中央企業。
八、鄭建閩副省長:負責民族與宗教事務、國土資源、質量監督、人防、對口支援、殘疾人事業等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廳、省國土廳(含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省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省煤田地質局)、省質監局、省人防辦。
聯系各民主黨派福建省委員會;省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