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8 12:02:01
來源:東方網 作者:苑廣闊
3月3日,一男孩在南昌市佑民寺門前的草地上嬉鬧玩耍的時候,被南昌市東湖區城管執法局執法隊員及時制止,經現場教育后,執法人員向其監護人開具了《當場處罰決定書》,并處罰款10元。據了解,這是南昌市因市民踐踏草坪開出的首例罰單。(3月6日《江西日報》)
現實中各種各樣的罰單并不少見,而10塊錢的處罰金額也不算大,但是由南昌市城管部門開出的這張罰單,還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因為這是一張“踐踏草地罰單”,同時也是南昌市因市民踐踏草坪而開出的首例罰單。實際上別說是南昌市,就是在全國范圍內,市民游客因為在游玩過程中踐踏公共場所的草坪而吃到罰單的事情,也是少之又少的。
首先來說,這張“踐踏草地罰單”是有處罰依據的,并非是執法部門的任性而為,其處罰依據就是《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而這張“價值”10元的罰單之所以值得關注,也值得好好討論一番,就是因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踐踏草坪、破壞綠化這種事情比比皆是,很多人都已經習以為常,但是真正因此受到處罰的人卻寥寥無幾,極為罕見。
甚至于說,全國大多數地方也像江西省一樣,出臺了“綠化管理辦法”“綠化條例”,對于破壞城市綠化的行為做出了禁止性規定,制定了處罰性條款。但是具體到現實中,卻極少有人為此真正吃到罰單,哪怕是一張10塊錢的罰單。而究其原因,還是地方政府或執法部門對法規條例的落實不嚴格,執法態度不夠堅決所致。甚至很多執法者本身也覺得給踐踏草坪、攀折花木的人開罰單有些小題大做。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結果就是沒人把“管理辦法”“法規條例”當回事,草坪該踩就踩,花木該折就折,對城市綠化和自然環境,帶來了諸多的破壞。尤其是現在正值春天,花草正在萌芽,同時雨水又多,土地松軟,一旦被人踐踏,對植被、綠化造成的破壞,可能是災難性、毀滅性的。而一張10塊錢的罰單,雖然金額不大,但是卻足以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畢竟進入草坪、攀折花木對市民游客來說,并非是一定要采取的行為,只是以前沒人管,不受罰,所以才變得任性起來。
而一旦現在有了被處罰的風險,尤其是前面已經有了被處罰的案例作為前車之鑒,勢必會讓更多人變得自律,加強自我約束,進而對城市綠化、植被起到更好的保護作用。因此,南昌市的這首張“踐踏草地罰單”,是值得全國其他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