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5 11:07:17
來源:新京報 作者:陳興杰
最近幾天,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地產公司要在重慶賣地了。
這塊地位于重慶南岸區,是商住用地,面積達164萬平方米,擬售價200億元。上次和記黃埔拿地還是在2007年,總價為24.5億元,計劃將這個地塊開發為集居住、商業、綠地和公共設施的大型項目。2012年開工建設,建成部分住宅,此后大部分土地都處于擱置的狀態。
十年過去,和記黃埔要將這片土地出手,當年樓面價為每平方米760元的土地,現在每平米約7000元,上漲將近10倍。也就是說,他們幾乎什么都沒干,就賺了將近十倍錢。網上很多人不忿,指責這是李嘉誠“炒地皮”的慣常伎倆。
看到一塊地皮有價值,就低價拿下,囤地坐等升值,再予拋售,這確實是李嘉誠幾十年來的常見做法。他為此大賺其錢,也承受很多指責,甚至還因為“囤地”上了國土資源部的“閑置土地黑名單”。
很多人說,囤地炒地,浪費土地資源,這不是明擺的事實嗎?地產商坐收暴利,當地經濟發展怎么辦?數萬平米土地,如果能及時建成,該創造多大的價值,然而好處全被囤地企業拿走了。因此,要對他們征收高額罰款,敦促他們及時開發。
政府事實上也是這么做的。2012年國土資源部出臺《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既然都這樣規定,為什么囤地現象卻屢剎不止呢?
這個法條后面有一個“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須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這是開發商得以囤地的常見理由。
事實表明,這種情形很常見。比如在有的情形下,只要房地產調控政策密集出臺,政策不斷在變,開發商就有合法理由拖延進展。
更多的情形是開發商主動延期,將項目進展一拖再拖。“不可抗力”之類的描述太籠統了,什么理由都舉得出。況且法條規定的是“未動工開發”,開發商只需要象征性開發,就能應付政府督促。只要想囤地,開發商總會有辦法。
房地產開發是一個急需資金流轉的行業,把一塊價值數十億的土地握在手里,開發商也在承受著資金成本的壓力。為什么他們不積極建設,回籠資金,而是選擇囤地呢?原因很簡單,開發商預判到土地價格上漲的趨勢。這才是根源。
確實,開發商這種“囤積居奇”的行為存在嚴重危害,比如,造成房價高漲、農地流失過多、政府宏觀調控“失靈”等危害,政府也出臺各種政策打擊這種行為。
但是,盡管開發商囤地助推了房價上漲,但我們并不能說開發商“囤地”是抬高房價的主因。房價的抬高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供給有限。全世界囤地炒地最盛行的市場,當屬香港和內地。原因很簡單,這兩個市場的土地供給都由政府控制,并且是有節奏地控制供應。
事實上,開發商囤地是短期內減少建設,長期來看,土地還是要回歸流通建設,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真正解決問題的鑰匙,其實就在政府手里。只要增加土地供應,遏制房價上漲,開發商囤地也就失去了意義。
近日,國土資源部提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供地,這就是一個積極信號。一旦取得實質性突破,高房價時代或許真能終結,“囤地”現象或可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