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2 13:20:05
來源:東方網 作者:郭元鵬
兒媳離婚后嫁給公公,舅母和外甥結婚……如此有悖倫理的婚姻,就發生在長沙市開福區,且不止一起。長沙市開福區紀委一位負責人向封面新聞記者證實,“女子離婚后與前公公結婚、舅母嫁給外甥”等瀏陽河街道拆遷片區發生的怪像屬實。日前,開福區紀委披露了40多戶家庭涉嫌非正常離結婚套取拆遷補償款的事實。(1月20日《封面新聞》)
為了套取拆遷補償款,“兒媳嫁給了公公”,“舅母嫁給了外甥”。當然,這不是真正的婚姻,而是為了利益弄虛作假。
“兒媳嫁給公公”,這種式樣的利益獲取,暴露了人性丑陋一面。這種情況放在以往,那會受到萬人唾棄,那會十分無地自容。而如今不然了,人們信奉的是“有錢才是硬道理”,“最丟人的事是沒有錢”,這種現象把“笑貧不笑娼”演繹的淋漓盡致。不僅其他鄰居不會笑話,就連自己也感到理所當然。
從法律層面說,其實“兒媳嫁給公公”是沒有任何毛病的,“舅母嫁給外甥”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法律沒有禁止條文,也不屬于“近親結婚”范疇。“兒媳嫁給公公”可以,“舅母嫁給外甥”也可以,但是套取拆遷補償款卻不可以。
“兒媳嫁給公公”之類的現象,呈現的不僅是人性丑陋一面,還有其他社會問題,這個社會問題在整個社會都存在共性,因為這種現象不是長沙一個地方特有的,而是全國現象,尤其是在城鄉一體大建設、大開發的時代。
其一,暴露了婚姻管理漏洞。最近這幾年,為了利益假離婚的現象很多,為了讓孩子到城市上學“與父親結婚”的,為了購買二套房避稅“與丈夫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顯然存在管理漏洞。就像這些“嫁給公公”的,“嫁給外甥”的,雖然法律沒有禁止,問題是太不符合倫理,不符合倫理的婚姻登記能否限制?
其二,暴露了基層干部亂象。其實,“兒媳嫁給公公”的虛假婚姻,當地基層干部都知道,也知道是弄虛作假,只是礙于情面,害怕得罪人,而不聞不問了。基層干部需要謹小慎微的為百姓服務,但是不能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這就是不作為、亂作為,理應被追責。
其三,暴露了拆遷補償不公。拆遷工作不好做,縱然原因是復雜的,但是有一點是共性的,那就是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現象。喜歡鬧事的能多領錢,成為釘子戶的可以多給錢,會弄虛作假的也能獲取利益。這對于那些老老實實、本本分分的公民來說自然不公平。大家都這樣做了,誰還不趕快“嫁給公公”去賺錢?
“兒媳嫁給公公”可以,因為法律沒有禁止,但是,套取拆遷款的行為不能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