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后,環保部對山東兩家汽車生產企業開出逾3800萬元的大罰單。這不僅是新法實施后環保部開出的首張最大罰單,也是對機動車企業的首次處罰。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今天在新聞通氣會上解釋稱如此重罰的原因一是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二是兩家車企多次故意造假及生產不達標車輛。
田為勇說,對包括整車生產企業在內的違法企業,環保部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同時還將建立整車企業、發動機企業及后處理企業等違法行為黑名單,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
兩車企逾400臺車排放超標準
被處罰的兩家企業是唐駿歐鈴汽車制造公司(以下簡稱唐駿歐鈴)與凱馬汽車制造公司(以下簡稱凱馬汽車)。
據介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唐駿歐鈴生產的109輛車輛型號為ZB1020ADC0F(發動機型號4L18CF)的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中第四階段限值要求。
這109輛車違法所得為約11萬元,貨值金額為346萬元。
同一時間,凱馬汽車生產的8臺車輛型號為KMC1033A25D4(發動機型號4L18CF)的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也超過上述標準中第四階段限值要求。這8臺凱馬汽車違法所得為約1.3萬元,貨值金額近26萬元。
除這8臺車外,凱馬汽車還有318臺車輛型號為KMC1042LLB33P4(發動機型號4DW93-84E4)的重型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其違法所得近72萬元,貨值金額約1525萬元。
新法規定可處三倍以下罰款
針對唐駿歐鈴的違法行為,環保部在公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透露,除了沒收唐駿歐鈴的違法所得11萬元外,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692萬余元,罰沒款合計近704萬元。
對于凱馬汽車8臺車超排放限值,環保部開出的罰單是,沒收違法所得1.2萬多元,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51萬余元,罰沒款合計53萬余元;至于318臺車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問題,環保部沒收違法所得近72萬元,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3049.66萬元,罰沒款合計3121萬元。
處罰為何如此嚴厲?田為勇稱,2014年以來在環保部開展的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工作中,多次發現這兩家公司存在故意造假、生產不達標車輛行為,在行業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影響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效果,環保部對兩公司進行了約談,要求立即整改。
2016年1月,環保部組織開展柴油車專項監督檢查,按標準規定要求抽取凱馬汽車和唐駿歐鈴車輛進行了實驗檢測。“這次抽檢山東凱馬、唐駿歐鈴各3輛輕型柴油車進行排放測試,測試結果均不合格,超標情況嚴重。”田為勇透露,抽檢還發現凱馬汽車3輛重型柴油車存在“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行為,同時,這些行為存在主觀故意,違法行為性質惡劣。
田為勇說,從國際上看,任何企業或個人在產品上裝載功能缺失或失效的OBD系統均屬于以次充好、弄虛作假。
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生產排放超標的機動車和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的要“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而環保部今天開出的貨值金額兩倍的罰款,并未達到法律規定的上限。
將嚴打車企弄虛作假行為
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要求省級以上環保部門實施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對此,田為勇表示,法律的這一要求改變了過去監管部門不明確、職責劃分不清、處罰依據不足的問題。
據他透露,環保部將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及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制度,配合質檢總局研究建立環保召回制度,將機動車環境管理納入環境保護監測和監管執法體系,以確保機動車環保檢測數據質量。
同時,環保部還將依法要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檢驗和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并要配備機動車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為社會公眾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下一步,環保部將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繼續強化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基本原則,對整車生產企業、發動機生產企業、后處理生產企業及其他環保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常態化、不定期組織開展新車生產、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篡改、屏蔽車載診斷系統(OBD)軟件弄虛作假、未按要求進行環保信息公開等各類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