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日前,城市化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楊保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直言:城市要從經濟增長“機器”轉向美好生活家園。
有媒體提問:新時代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城市工作就是要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怎么理解這一點?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堅持哪些原則?
楊保軍說:“以人民為中心”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而需要城市工作者從理念到行動的徹底轉變。過去城市的發展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但要認識到,經濟建設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真正的目標應該是人民滿意,更不能單純為了經濟建設而降低了人民的滿意度。
他指出,要真正理解“人民城市為人民”,就是要把城市從服務于經濟增長的“機器”轉變為服務于人民美好生活的“家園”,把城市工作的重心從“招商引資、土地經營”轉向為人民提供均衡、充分的服務。
“要做到這點,需要協調以下關系:協調好物質與人文的關系;協調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協調好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協調好近期與遠期的關系;協調好地上與地下的關系;協調好城市與鄉村的關系;協調好形象與內涵的關系。”楊保軍補充說,要做到這點,更重要的是改變政績考核體系,從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的硬件建設“完成度”考核,轉變為以“人民滿意度”為標準,即讓人民做考官、讓人民打分,對實際效用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