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科函[2017]84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部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建科〔2009〕290號),為做好2018年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和要求
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分為軟科學研究、科研開發、科技示范工程和國際科技合作4類。
申報的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應體現“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理念,能夠滿足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綠色發展需求,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具有較強的推廣和應用價值,對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有積極作用。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關于軟科學研究類項目。應重點研究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綠色發展密切相關的、能夠為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促進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創新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問題。
(二)關于科研開發類項目。應屬于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重點技術領域,包括:
1.規劃設計技術創新。城市資源環境承載力、生態安全和城市規劃實施評估方法,“多規合一”數據庫和城市空間規劃信息平臺構建技術,基于大數據的時空建模和虛擬仿真技術,城市存量規劃與綠色發展相融合的規劃方法和技術,城市設計、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技術。
2.城市基礎設施高效運行與城市安全。城市市政管線、橋梁和隧道運行監控、預警和快速修復技術,地下綜合管廊安全防控技術,安全韌性城市構建與防災技術。
3.工程建造技術創新。工程建造全過程虛擬仿真技術,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技術,建筑智能傳感和建筑結構自診斷技術,既有住區適老化、低能耗改造技術,隔震減震和建筑物壽命提升技術。
4.城鎮污染減排與人居環境改善。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能源化整裝成套工藝方案,小區雨水、黑水、灰水多途徑就地回用技術。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與分類處理新技術,生活垃圾生物處理、填埋與焚燒二次污染物減排技術。城鄉綠色空間保護和生態修復、綠地優化布局和提質增效關鍵技術,綠地與老舊公園功能改造提升與海綿體建設技術。不同功能定位的城市水體構建與生態修復技術,居住區環境質量保障技術。
5.宜居村鎮與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規劃建設實用技術,民居建筑性能改造與提升技術,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技術和生態循環模式。
6.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超低能耗建筑技術,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新建建筑綠色性能提升技術,大型公共建筑綠色集成技術,綠色生態城區適用技術,綠色校園(醫院)規劃設計技術,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高性能或綜合功能產品研發,綠色建造技術。
7.裝配式建筑技術。裝配式建筑理論、設計技術、高效施工技術體系、評價監測方法、產業化技術及裝備等。
8.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技術應用與推廣。重點關注城鎮及農村在不同能源資源條件下各自適宜的清潔取暖技術,科學制訂各地電力增容、燃氣管道下鄉、能源及輸配系統升級改造等“宜氣則氣、宜電則電”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同時開展水電、風電、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技術的應用與后評估。多措并舉、分類施策,多種方式有機結合,系統快速推進清潔取暖工作。
9.既有建筑綜合改造適用技術。以既有建筑綜合改造集成技術體系為研究對象。重點解決綜合防災改造與壽命提升、適老化改造與加裝電梯、供水、供熱與燃氣等公共設施改造提升、低能耗改造等技術的集成應用體系。
10.信息化技術應用。基于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研究開發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和工程建設中的集成應用技術,突出建筑物、市政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人居環境以及排水防澇預警預報、風險預測與災后評估等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建設,服務于城市治理、人居環境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綠色低碳發展、生態環境監測與運營管理等。
(三)關于科技示范工程類項目。根據示范的主要內容,具體分為:
1.高性能綠色建筑示范項目。應在滿足現行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基礎上,依據因地制宜的原則,綜合考慮建筑全壽命周期的技術與經濟特性,結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氣候、資源、生態環境、經濟、文化等特點進行。重點為技術集成和單項關鍵、先導型技術工程的應用,具有引導帶動作用。
2.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應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木結構建筑以及其他裝配式建造方式為重點,開展工程項目及標準化、產業化部品部件生產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具有典型示范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
3.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項目。應在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基礎上,參照《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導則》,重點通過適應氣候特征的高效保溫隔熱性能的圍護結構、自然通風、天然采光、合理利用太陽得熱等被動式技術的應用,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量需求。
4.既有建筑節能宜居綜合改造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應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內舒適性和健康性為目標,重點應用技術措施使被改造建筑有關建筑節能指標或綜合性能滿足現行標準或更高標準水平要求,并在舒適性、健康性方面有大幅提升。技術措施應具備較強的引導和示范作用。
5.高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應以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淺層地能和空氣熱能建筑應用為技術重點。重點支持應用多能互補等形式滿足集中熱水需求、小區級和街區級的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系統、可再生能源區域高效供給系統以及應用高效可再生能源技術滿足夏熱冬冷地區生活熱水和冬季采暖需求、應用太陽能或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滿足農房生活熱水和冬季采暖需求的項目。技術措施應具有一定引導和示范作用。
6.農村建筑節能及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示范工程重點為農村住宅和農村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工程。結合地域氣候、使用功能和用能特點,重點開展傳統文化特色的鄉土綠色節能技術與現代農房技術結合應用示范,提高保溫隔熱性能和高效清潔能源、生物質能和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大幅降低農村建筑能耗水平、滿足農村建筑的供暖供熱水等需求,提高農房舒適度。技術措施應具有一定引導和示范作用。
7.綠色生態(園)區示范項目。應以規模化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為主要目標,統籌兼顧土地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示范(園)區宜在1平方公里至3平方公里范圍內,示范內容應包括低能耗綠色建筑以及綠色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建造施工、運營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環節。
8.綠色校園示范項目。應依據因地制宜的原則,綜合推進綠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老舊建筑綠色化改造、智慧能源體系建設、校園環境與生態水平提升、綠色運行管理等方面技術的應用和集成,實現校園建設的綠色、低碳、生態轉型。示范內容應包括中小學和高等院校兩類,重點引導具備推廣價值的技術應用。
9.綠色施工科技示范項目。應在加強管理的基礎上,突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創新,通過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在建筑施工階段實現安全、綠色、低碳的發展目標。
10.綠色照明科技示范項目。應在工程建設中通過管理手段創新和照明技術進步,在保證照明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并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做到功能完善、特色鮮明,具有很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11.市政公用科技示范項目。應是城市生態修復、城鎮水環境治理、垃圾處理等生態環境設施建設、海綿城市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地下管線及道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管理等市政公用行業重大工程技術示范。
12.信息化工程示范項目。應從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重點開展建筑物、城市用地、市政基礎設施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建設,突出信息技術在城市設計、城市規劃、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城市精細化管理、建筑工程建設與管理、人居環境建設等領域的集成應用工程,打造智慧規劃、智慧城管、智慧園林、智慧水務、智慧管網、智慧住區(街區)、智慧環衛、智慧工地、智能建筑等,體現信息技術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重點領域的實際應用效果。
選用我部發布的技術公告及重點推廣領域的技術,或者是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的示范工程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
(四)關于國際科技合作類項目。可以是科研開發項目或試點示范工程項目。支持圍繞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重點工作,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開展與擁有相關領域國際先進理念、技術和產品的國際同行的合作。合作雙方應有書面合作協議,或為落實中外政府間合作協議的實施主體,且協議雙方為獨立法人。單純的商業合作項目不予考慮。項目內容宜為超低能耗綠色建筑、零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低碳生態城市規劃建設技術、行業應對氣候變化、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等方面的國際科技合作。申報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不再重復申報軟科學研究、科研開發和科技示范工程等類型項目。
二、申報程序和管理
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kjxm.mohurd.gov.cn)進行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審批、實施和驗收等工作。
(一)項目申報單位按照建科〔2009〕290號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登錄管理系統注冊、填報項目信息。已注冊填報過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信息的單位,無需重新注冊,仍然按照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如有問題請與管理系統技術支持單位聯系。項目申報單位在線提交申報材料后,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交由推薦部門(單位)審核。
(二)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和部直屬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科〔2009〕290號文件和《關于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10〕13號)要求,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認真做好本地區(單位)2018年度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在線審核、推薦工作。
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審核、推薦要嚴格把關,對在研究、開發和工程示范中沒有相應工作基礎的申報單位申報的項目、與國家或部門科學技術計劃項目重復的項目及不屬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工作的項目,不予推薦。加強對本地區(單位)以往推薦并立項項目的清理,對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執行率低的單位,要加強申報項目審查,嚴格控制申報項目數量,直至取消申報資格。嚴格控制大專院校申報軟科學研究和科研開發類項目數量,原則上每個法人單位申報項目數量合計不應超過30項。
(三)各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經推薦部門(單位)審核通過后,打印在線生成的申報書(帶有條碼)及附件1式1份,送推薦部門(單位)加蓋公章。各推薦部門(單位)將匯總后的推薦項目清單連同經加蓋公章的申報書及附件于2018年1月15日前一并報送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四)其他事項。管理系統受理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1月10日。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和示范工作經費由申報單位自籌。
聯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聯系電話:010-5893328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郵政編碼:100835
管理系統技術支持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010-5893441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部有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