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包容性”組織體系來統籌城鄉,以黨組織為核心,探究一種“自治、共治、法治”的多元共生的治理模式。作為西部不發達地區,巫溪在城市化的推進過程中,選擇運用“包容性”治理來應對:用共同的夢想凝聚人心,打造一個“面向人人”的城市;用參與互動凝聚力量,在城市規劃建設中聽取群眾的意見,實現政府與人民群眾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用復合社區、營造更多的社會共同空間,降低門坎,公平接納不同職業、不同階層的人,幫助他們實現城市夢想;運用群眾的方法管理群眾,用榜樣來營造民風,尊重習俗和傳統,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用“包容性”組織體系來統籌城鄉,以黨組織為核心,探究一種“自治、共治、法治”的多元共生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