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為目標,以發展現代農業為方向,以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為動力,培育發展一批帶農作用突出、綜合競爭力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為引領我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為農業農村發展注入新動能。
《意見》指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分工協作為前提,以規模經營為依托,以利益聯結為紐帶的一體化農業經營組織聯盟。在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過程中,要把握基本特征,堅持市場主導、農民自愿、民主合作、興農富農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意見》強調,要建立多元主體分工協作機制,增強龍頭企業帶動能力,提升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強化家庭農場生產能力,完善內部組織制度,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要健全資源要素共享機制,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引導資金有效流動,促進科技轉化應用,加強市場信息互通,推動品牌共創共享,推動聯合體各成員融通發展。要完善利益共享機制,提升產業鏈價值,促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互助服務,探索成員相互入股、組建新主體等聯結方式,實現深度融合發展。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重要意義,優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落實用地保障,開展示范創建,做好相關指導、扶持和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