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理論上看確有道理。因為就融資渠道來說,曾經被大力看好的地方融資平臺已經創下了天量信貸的大麻煩,當仁不讓成為通貨膨脹第一推手;發行市政債就不同了,假設不出信用風險,至少在銀行信貸問題上可以讓央行大大地放心。同樣解決融資問題,自然舍地方融資平臺而取市政債。但理論與實踐總有偏差,從長遠看,市政債真的就比地方融資平臺更有效,風險更小嗎?這樣理解恐怕有失理性。
什么是市政債?市政債本不是新名詞,早在90年前就在美國誕生了。美國當時的情況跟中國類似,城市化建設需要籌集大量資金,于是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通過發行債券的形式融資。后來這種方式被許多國家效仿,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市政債(MunicipalBonds)。市政債的發債主體是城市政府或政府的下屬部門,購買人是公眾。它的用途比較固定,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設施建設等領域,跟今天的地方融資平臺功能一樣。
市政債與地方融資平臺最大的不同在于融資渠道。從融資效率上說,市政債未必比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這個載體的效率更高,因為后者在融資時有政府劃撥的土地資產作抵押,甚至還有“財政支持”的承諾作為申請融資的重要籌碼,在銀行信貸充足時,大量信貸爭相涌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形成天量信貸。統計顯示,目前全國有超過3000家各級政府投融資平臺,其負債總額已接近10萬億元,而兩年多以前的負債總額只有1萬多億元。大量銀行機構的積極參與促成“高效”的地方融資平臺,尚未試水的市政債恐怕難出其右。
周小川認為市政債可以有效緩解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這個表述可以理解。鑒于地方融資平臺的主要債主是銀行,一些地方融資平臺的投資項目收益差,不足以償還銀行債務,天量信貸就意味著天量風險,這個風險央行是不愿意承擔的。既然市政債的風險是公眾共同承擔,按照周小川的設想,“對于那些100%依靠收費償債的項目,可以允許繼續存在。其他不能償還債務的項目,應當運用市政債、財政收入等方式使其繼續運行。”央行的算盤打得很好,但是連央行都害怕償還不清的債務項目,公眾會愿意買賬嗎?身經百戰的公眾早就“自學成才”了,誰的智商也不低。
中國的金融現狀很嚴峻,亟須找到一個緩解癥狀的突破口。但對于市政債不能過于樂觀,須謹慎評估它的效率與風險。作為一種固定收益債券,市政債的風險主要體現在收益與信用兩方面。由于目前中國還沒有市政債,對于“央行將推進金融市場對于市政債的定價能力,通過定價和評級產生約束機制”的說法,人們多少心存一些疑慮。并且,由于政府投資天生具有的低效率特點,雖然有一般性財政收入作為支付承諾,市政債的償債能力將會受到質疑。
由于中國不同于美國那樣的聯邦制國家,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后無力償債怎么辦?由于地方政府不能破產,也談不上“破產償債”問題,那么此時的風險,最終還是要落在中央政府和中央財政身上,這是很明確的。所以,在市政債發行方面相關的法律問題沒有解決,最終責任落實不清的情況下,市政債發行需要審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