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志愿服務,一直是各級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今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志愿服務條例(草案)》,有力推動了我國志愿者隊伍建設不斷發展。但與此同時,發展志愿服務也存在著重城市而輕農村的情況。當前,廣大農村處于脫貧攻堅的關鍵期,加速農村志愿者隊伍建設,既可彌補農村人才之不足,增加精準扶貧的內生動力,還能提升農村治理的現代化能力與水平。
根據我們在基層的調研,農村志愿者主要有以下類型:一是本地有威望的老干部、老黨員、老模范自愿為群眾排憂解難,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態環境,像一些老年協會、理事會等。二是村民互幫互助,遇到緊急、重要、疑難之事,大家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如云南開遠老燕子村是遠近聞名的互助合作村,該村村民以互助方式無償投資、投工、投勞,在相互扶持中共同發展。三是熱心家鄉公益事業的鄉賢和群眾志愿者,通過捐錢、捐物和出謀劃策支持家鄉建設,如浙江臺州的“萬名鄉賢幫千村”、江蘇徐州梁寨鎮的“爭做梁寨好人”,等等。四是一些公益社會組織志愿者,如“黑土麥田”等深入貧困農村開展扶貧、支教、環保等活動。
從整體上改變農村志愿者隊伍松、散、軟、弱和隨意化狀態,需要進一步創新觀念和制度機制,結合農村實際,吸收中國傳統文化優長,培育和強化志愿者內生力。在這方面,我們不能簡單搬用理論尤其是用西方標準,過于強調“外援式”的志愿者,這類服務固然重要,但囿于人數、時間、方式等限制,加之他們多不熟知農村,難以真正融入和解決農村問題。中國農村是個熟人社會,人們彼此了解,自古就有互幫互助的傳統,這是新形勢下農村內部志愿者隊伍建設的寶貴資源。應充分挖掘長期以來在農村延續的村民互助形式,并以現代理念而不是條條框框對之進行有效激活和創新。
除現有大學生志愿者外,還應鼓勵更多高層次科技、文化人才自愿投身農村。尤其要鼓勵城市退休者多回鄉當志愿者,更好發揮其年齡、時間、知識、財力、人脈、智慧優勢。應進一步總結各地推行鄉賢制度的有益經驗,探索鄉賢自愿服務農村社會的有效路徑和方式。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發揮縣鄉政府對于農村志愿者的引導、支持和服務作用。如浙江溫嶺市倡導成立的慈善義工協會,擁有注冊義工6290名,48個服務隊。志愿者活躍在廣大農村基層,成為幫困援弱、扶貧助教、環保綠化等工作的重要力量。僅2016年協會就組織大小活動1853次,參與義工1萬多人次,服務總時長5萬多小時,受益人數20多萬人。目前,該縣的義工隊伍建設已實現組織化、制度化、常態化和項目化,這一經驗值得重視和借鑒。
激活農村志愿者的內生力量,未來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和完善有關農村志愿者隊伍建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為農村志愿者的發育和成長提供堅實可靠的制度保障。除此之外,還應立足長遠,重視慈善文化建設,以及公民覺悟、志愿意識、公共精神的養成,為農村志愿者培育深厚的文化土壤,從而塑造出既立足于中國傳統優秀文化,又考慮農村農民實際特點,并富有現代慈善文化精神的志愿者隊伍。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