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首次制定市區兩級政府統一的權力清單,并在原有基礎上“減重”三成,使市政府部門權力減至2131項,其中取消76項政府部門權力。昨天本市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了“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年內將制定各類行政許可證件、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等6張清單,同時取消調整77項部門證明事項,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
市區政府部門統一權力“家底兒”
2015年本市市級45個部門首次公布了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行政職權“家底兒”,接受社會監督;隨后各區也公布了政府權力清單。市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本市權力清單還存在數量比較大,市與區之間、區與區之間標準不夠統一、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此次按照“權力瘦身”的專項部署,對市區兩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清理,首次形成市區兩級政府部門統一的權力清單。
“簡政放權,不是簡單地取消一些權力和證明事項,而是從本市實際出發,強調該放的放、該管的管。”市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對取消的權力和證明事項,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求轉變管理方式,用更簡便、更有效的方式加強政府監管。
具體來說,從市政府層面,將直接取消76項部門權力,主要涉及設定依據已廢止、修訂、失效的事項,如市民政局的“對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年檢”、市旅游委的“頒發領隊證”等;有1014項職權進行了調整規范,包括一些政府內部管理事項或者重復設定、內容相近及設定不規范等事項;還有50項是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區級政府部門實施的職權,此次均予以下放,便于企業群眾辦事創業,如市民政局的“開展殯儀服務業務批準”、市水務局的“對提供洗車服務的用水單位進行登記”等。此外,還有115項新增職權,是在上次權力清單發布后法律法規有所調整的職權事項。此次調整后,市政府部門權力事項(除行政處罰外)由去年的3156項減至2131項,精簡比例為32.5%。各區的權力清單也向市級“看齊”,做到情況相同的區和部門,權力清單數量一致、名稱一致。
6張清單年內“出爐”
昨天審議的“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涵蓋了今后一段時期本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具體任務,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和16個區政府。
在進一步梳理精簡各類清單、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基礎上,本市將陸續制定6張清單,包括市區統一的權力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涉及企業和群眾創業辦事證明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行政許可證件清單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清單,進一步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清單多數可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最晚的延至明年6月底。
6張清單中,一半是首次“出爐”的。如將探索建立區域或行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明確禁止和限制事項的內容和范圍,進一步明晰政府的管理邊界。又如本市將全面清理各類行業準入證、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由質監、工商等市場監管部門編制并公開行政許可證件清單;探索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流程,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環節,改由企業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還將完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今年本市還將推動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繼續清理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并向社會公布。還要落實國家各項減稅政策;全面清理整頓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保留的要降低收費標準;加大審計、督查力度,對各類亂收費行為嚴厲懲處。
投資領域審批提速是重中之重,本市將在繼續推進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革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在開發區進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試點。開展營商環境和創新發展考核評價。
本市還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證合一”,實行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改革,創新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窗受理”;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改革。
權力下放后,如何對企業有效監管?本市將創新監管方式,包括推行公正監管,健全信用監管,探索建立知情人、內部人舉報獎賞機制,對嚴重非法失信主體依法采取市場禁入限制;探索實行申請人承諾制度,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承擔責任。還要強化責任監管、推進綜合監管、推廣科技監管,探索審慎監管、嚴格市場監管和協同監管,多種方式共同提升治理水平。
此外,本市還將制定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開放管理辦法,并推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先期實現網上咨詢事項、網上受理事項分別不低于本部門服務事項總數的50%和30%。
77項證明事項將取消
據統計,市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求企業和群眾在辦事創業中提供的各類證明共350余項,涉及32個部門和單位。去年底,本市首批取消調整市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74項證明;前不久又重點對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要求其它機構開具的證明進行清理。昨天的常務會議上還審議了第二批將取消調整的77項證明事項,涉及群眾困難救助、養老醫療、婚姻家庭、戶籍房產、交通出行、勞動就業、技能認定,以及企業(團體)的設立登記、經營許可、變更備案、資質確認、專利申報、表彰獎勵等多方面。
其中,有5項是直接取消的。如,現在科研人員申請科普類作品科技獎項時,需要提交的由出版單位開具的作品出版質量證明,今后該項證明將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還有72項是調整申請人辦理方式的,如依據現有證件或憑證辦理,或提交書面承諾或聲明辦理,或者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網絡核驗辦理等,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市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經過兩年兩次清理,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共取消調整證明151項,16個區也取消了55項。對于市級剩余的200項證明,該負責人透露,年底前市、區兩級還將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再取消調整一批證明,同時分別制定市、區兩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證明事項保留目錄,并對外公開。今后,凡未納入保留目錄的證明,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明年,對一些重點領域難清理的證明事項還要專項研究,提出進一步清理的方案,真正讓企業和群眾有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