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范》、《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范》(以下簡稱《基本技術規范》和《基本管理規范》)兩項推薦性行業標準,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實施。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實施前夕,民政部根據法律授權,公開遴選并指定了首批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平臺指定后,民政部依據《慈善法》及《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辦法》、《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開展了日常監管,建立了平臺的定期報告制度,接受了相關投訴舉報并依法查處,暢通了慈善組織、社會公眾和媒體監督的渠道,推動了互聯網慈善募捐規范運行。
為進一步指導平臺依法依規開展具體工作、細化事中事后監管,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組織了兩項行業標準的起草工作。近一年時間內,向慈善領域專家、標準化專家、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慈善組織、捐贈人代表及相關部門廣泛征求意見,今年6月通過民政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過開門制定標準的方式,明確量化指標,細化操作流程,取得各方認同,推動制度落實,確保了標準的權威性、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基本技術規范》規定了平臺在性能、功能、安全、運維等方面的基本技術要求,適用于申報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的設計、開發、改造,以及遴選指定、日常運維。主要由基本要求(涉及合規性、響應性、穩定性、擴展性、數據接口、日志記錄6項指標)、功能開發要求(涉及基礎功能、公開募捐活動管理、后臺管理3項功能)、安全要求(涉及物理安全、軟硬件安全、數據安全、安全事故及響應4項安全)、運行維護要求四部分內容構成,具體有31款組成,從技術角度為平臺建設和運行提出了規范要求。
《基本管理規范》規定了平臺在指定、運行、服務、監管等層面的基本管理要求,適用于平臺指定、日常運營和事中事后監管。主要由平臺指定(涉及平臺申報、平臺評審、平臺承諾3項流程)、平臺運行(涉及對象選擇、信息展示、信息管理、資金管理、風險管理、對捐贈人慈善組織的服務、隱私保護、公益性和行業責任8項規程)、平臺監管(涉及評價、社會監督、退出3項機制)三部分內容構成,具體有51款組成,構成了條件嚴格、操作嚴謹、追責嚴肅的管理流程。
兩項行業標準強調,在平臺上進行募捐的主體應是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平臺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平臺應驗證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平臺為慈善組織發布公開募捐信息,應在頁面顯著位置上公布慈善組織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募捐方案、聯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詢方法。平臺不應為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個人提供公開募捐信息發布服務。
兩項行業標準要求,平臺應重視網絡安全管理,取得網站經營許可證(ICP證)或通過備案,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不低于三級。平臺宜開通在線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術保障,捐贈資金應直接進入慈善組織的銀行賬戶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賬戶,不應截留或代為接受捐贈資金。第三方支付賬戶服務提供者應具有《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兩項行業標準規定,公開募捐信息不應與商業籌款、網絡互助、個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雜。平臺應明確告知用戶及社會公眾,個人求助、網絡互助不屬于慈善募捐,真實性由信息提供方負責。個人為解決自己或者家庭困難,提出發布求助信息時,平臺應有序引導個人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對接,并加強審查甄別、設置救助上限、強化信息公開和使用反饋,做好風險防范提示和責任追溯。
兩項行業標準要求,平臺應平等、公正地對待公開募捐活動,建立統一、公平的信息發布機制,為全國范圍內的慈善組織提供服務,不因慈善組織的地域或規模發生服務差異,不應拒絕服務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平臺應對公開募捐信息進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務,不應有競價排名行為。平臺應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至少每半年向社會公告一次平臺運營情況,并接受社會質詢,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慈善組織名錄、發布的公開募捐活動數量、募捐財物金額、平臺運營收支狀況等。
兩項行業標準提出,平臺應自覺接受動態管理、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若發現慈善組織在開展公開募捐時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平臺應及時向民政部門報告;若民政部門發現慈善組織在使用平臺服務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要求協助調查的,平臺應依法予以配合。相應地,標準對平臺的評價、監督、退出也作出了明確規定,1年內不達標或違規處理累計2次,或產生重大社會負面問題,或出現重大網絡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內不得重新申報,確保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實現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環。
標準關鍵在于應用。近年來,民政部大力推行標準化建設。面對不斷推陳出新的“互聯網+公益慈善”創新,把標準化理念和方法融入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管理,是我國公益慈善事業向標準化方向邁進的有益舉措,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筑社會治理新模式的重要實踐。民政部今后將運用這兩項行業標準指導和規范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的管理和運營,推動標準的共同使用與反復使用,并將順應互聯網治理的時代創新,不斷完善標準條款,條件成熟時,將向國家標準委申報轉化為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