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14日召開環境執法情況新聞通氣會,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就公眾和媒體關注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2017年上半年《環保法》實施情況等環境熱點問題進行了介紹。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開展情況
自4月7日,環境保護部啟動第一輪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以來,截至目前已完成六輪次的強化督查。4月7日至7月6日,3個月期間,強化督查組共檢查了32004家企業(單位),發現20482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4%。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6662個,超標排放的36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961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732家,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4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240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3768家,存在其他問題的3915家。
根據三個月強化督查情況看,“散亂污”企業問題、治污設施不完善及不正常運行、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和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等4類問題最為突出,以上4類問題共占發現存在問題企業總數的80.7%。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環境保護部實行“拉單掛賬”式管理,下發督辦通知,要求相關省、市限期反饋調查處理情況。目前,根據前6輪次(4月7日至7月6日)督查情況,環境保護部共下發了八期督辦通知,督辦8262個環境問題,其中“散亂污”企業問題3258個,涉氣突出環境問題5004個。
環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組,由各司局領導帶隊對28個城市開展為期一周的巡查,主要負責對督辦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實,逐一對賬銷號。目前已完成四次巡查,第五次巡查將于7月14日啟動。
根據巡查情況,前四期督辦問題共2178個(突出問題1130個,“散亂污”問題1048個),可銷號的1487個,占比68.3%。其中,突出問題銷號710個,占比62.8%;“散亂污”問題銷號777個,占比74.1%。
強化督查開展3個月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得到有效控制,執法力度空前加大,企業守法逐步成為常態。
二、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對緩解我國資源不足矛盾、促進經濟發展曾經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進口固體廢物帶來的一些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以進口廢物為原料的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多為“散、亂、污”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低下,污染當地大氣、水、土壤環境,對一些地區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和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工作。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以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核心,完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大幅減少進口種類和數量;加強固體廢物回收利用管理,發展循環經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順應了人民群眾良好生態環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環境保護部決定自7月1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全面加強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監管,堅決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
根據部長專題會和打擊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行業專項行動視頻會議部署,我部從各級環保部門抽調420人,組成60個檢查組,對全國1792家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進行全面檢查。7月4日起,檢查組正式開展現場檢查。
目前,專項行動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截至7月13日,共現場檢查企業888家,占應檢查企業總數的50%,發現涉嫌違法行為1535個。888家企業中,383家檢查時處于停產狀態,53家已關閉。已對349家企業的871個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專項行動中,通過各級環保部門密切配合,查處了一批重大的環境違法行為。此外,發現了一批涉嫌走私、倒賣進口固體廢物和洋垃圾的犯罪線索,我們也進行了歸納匯總,并移交公安、海關和質檢部門查處。
三、2017年上半年《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
2017年,環境保護部連續三年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通過綜合運用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推動《環境保護法》全面落地。
2017年上半年,全國實施《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數量均大幅度上升,環境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經統計,全國四類案件總數17169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503件,罰款數額達61060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553件;限產停產案件3880件;移送行政拘留3939起。與2016年同期相比,全國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64%,罰款數額上升131%,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157%,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223%,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205%。我部對全國范圍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執行情況進行過6次調度和分析。向社會公開5次,通報典型案件10起。公開表揚執法力度強的省份5次,對環境質量差、執法力度小的地區,繼續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大處罰力度。
以貫徹“兩高”司法解釋為契機,配合司法機關充分運用刑罰手段嚴懲環境污染犯罪。我部與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在實際工作中,環保部門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對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妥善辦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環保部門辦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294起,案件數量同比增長54%。組織召開了“兩高”司法解釋宣貫工作視頻會議。全國各省級、副省級城市、地市級以及大部分縣級環保部門的領導和同志共37741人。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了2017年全國環境污染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培訓班和全國“兩高”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專題培訓班。
配合有關機關進一步完善公益訴訟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草案)》已于6月27日由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依法確立了檢察機關提出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法律地位。我部支持有關環保組織提起5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