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關于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評價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17]384號
有關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能源管理部門:
為總結推廣綠色數據中心試點經驗和做法,按照《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工信部聯節〔2015〕82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將聯合開展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內容
對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主要評價各試點單位在先進適用技術推廣使用、運維管理體系建設、能效提升、水資源利用、有害物質控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
二、評價依據
(一)《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工信部聯節〔2015〕82號);
(二)《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評價指標體系(2017)》(見附件1);
(三)《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監測手冊》(工信廳節〔2016〕99號);
(四)《數據中心 資源利用 第3部分:電能能效要求和測量方法》(GB/T 32910.3-2016)。
三、工作安排
(一)試點單位自查:各試點單位按照《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評價指標體系(2017)》要求進行自查,編制《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創建工作總結》(格式見附件2),連同節能環保監測數據于7月25日前,報送至所屬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逾期視為主動放棄試點資格。
(二)初評價: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試點單位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和初評價,填寫《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初評價評分表格》(見附件3)。對于初評合格的試點單位,其評價相關材料連同評分表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統一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終評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組織專家對各試點單位創建情況進行評價,期間抽取部分試點單位進行現場核查,最終確定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名單,結果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進行公示后公布。
四、其他事項
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8月20日前將通過初評價的試點單位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盤)以EMS郵寄或機要交換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聯系人及電話:
工業和信息化部 陽紫微 010-68205354/5368(傳真)
國 管 局 劉紫亮 010-83087034
國 家 能 源 局 邵 泉 010-6850207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
郵 編:100804
附 件:1.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評價指標體系(2017)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