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探索一種新型的農村電商模式,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同時節約社會資源,努力平衡農村社會人與人、人與社區之間的各種關系。
于建嶸:中國社會科學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教授,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社會建設專委會專家顧問
我國農村地區的電子商務最近幾年蓬勃興起,自2013年開始算,前后也不過四年時間,但這期間從政府層面到各大電商企業都紛紛重視起農村市場。根據我對一些地方的互聯網農業平臺的參觀考察,對于這些平臺能否為農民帶來真正的好處有些懷疑。一方面各電商平臺都盯準了農村市場的消費潛力,將大量農村地區缺少的農資和其它商品通過互聯網銷售;另一方面,不少具有本地特色的農產品也在利用移動互聯網“上行”至城市居民家中。所謂“電商下鄉”,主要應該是輔助農戶將農產品“上網”。
對于目前階段的農村電商發展而言,重要的是要在新型城鎮化大戰略的背景下,實現農資商品和農產品的雙向互通,而不是單一的商品下鄉。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在于,農民進城打工并有機會落地安家,同時注意到這并不是一個簡單的人口流動過程,因為還要同時做好新鄉村治理和建設,改變鄉村居民的生活方式,讓他們既能增強從事傳統農業生產的技能,又能有機會從事非農產業營生,進而推動農村城鎮化。只有在這一思路下,再考慮電商下鄉的各種做法,我認為才是一個穩妥的辦法。
具體來說,一要提升農民利用互聯網創業的技能,二要選好網絡平臺,借助已有的模式,嫁接農資銷售和農產品出村。事實上,農村電商存在著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要選擇更好的模式來幫助農民發展,要建立社區平臺,通過平臺來收集和發布信息。作為傳統的農業大國,中國農村人口眾多,發展空間廣闊,市場潛力大,農業電商化對農村實現現代化轉型意義重大。農民要做電商,就要做自己的品牌,推廣品牌需要投入,投入就要有政策的優惠和支持,因為金融環境復雜,農民缺少與外界溝通的機會,我認為在現有條件下,農民最好還是輕易不要進行各種融資,要依靠政府和自己的力量把渠道市場打通,并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盡量降低成本。在這個過程中,農民一定要做到誠信經營,既不去套取國家的錢,也不去套取風投的錢。
對于農村電商現在存在的問題,根據我多年的研究,我認為,現在社會對電商的理解存在偏差,電商的本質不能是增加社會成本,而應該是節約社會成本,提高社會效率。農村電商的本質不是農民能在網上下單,能在網上買東西,而是解決農資、農產品以及其它農民的日常生產和生活用品的交易問題,而且是規模交易的問題。農村電商在發展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讓大家相互信任,彼此之間建立起真正的信譽。
農民做電商,還要做一個好的信息渠道,彌補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渠道,利用現有網絡資源優勢,深入挖掘出農村各個行政區域里的特產,同時通過各種渠道宣傳農村各地的特產,甚至要把農村的特產推到全國、甚至全世界,實實在在地幫老百姓賣出農產品。同時,電商平臺也要不斷發現和推介外面的好東西,讓本地的老百姓也能充分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
電商平臺在幫助農村開展電子商務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互聯網和農業融合之路不應變成新的勞民傷財的運動。農村電商在消費與外銷之間存在不平等的事實,電商發展紅利實際上未能惠及農村、農民,此外,互聯網寡頭與農村的小微企業之間也存在著種種的不平等,農村電商似乎漸漸成為互聯網寡頭的新“玩具”。
第二,政府應主導網絡化的農村電商平臺建設,形成規模效應,把渠道市場打通,降低交易成本;打破農村電商消費與農產品上行之間的不平等狀態,將城市電商發展的紅利惠及農村、農業和農民。政府在主導這些平臺建設的過程中,要多些服務,少些管制。
第三,物流的“最后一公里”受阻是農村電商發展過程中目前所遇到的普遍問題。一方面因為地方政府觀念滯后,缺乏推動發展的精神動力;另一方面農村電商大多不成規模,沒有形成網絡體系,農產品流通過程中投入的成本非常大,許多農村電商只是止于概念,空有其表,舉個例子:一間小房子掛個牌,安臺電腦拉根網線就成了電商平臺,這樣的電商是很難有作為的。
因此,我對改變現有農村電商的做法有所思考,認為應該探索一種新型的農村電商模式,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同時節約社會資源,努力平衡農村社會人與人、人與社區之間的各種關系。
第一,要探尋原產地優質產品,找出具備安全可靠、原生態、可溯源等特性的農產品,讓農村、農業借助現有互聯網技術實現“內生式”的發展。
第二,梳理本地特色產品的背后故事,讓農民樹立起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品牌意識,最好能向農民講清農產品品牌建設對農村社會、經濟、環境甚至鄉村社區重建的重要意義。
第三,進一步深化產品溯源制度,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跟蹤、定位所購產品的信息,比如說消費者購買蜂蜜,通過掃碼能清楚地看到該蜂蜜出自誰家的哪一窩蜜蜂,并展示養蜂人的生活和工作百態。
第四,農村電商在網上銷售農產品時,要根據產品的季節性隨時調整銷售策略,注重互聯網時代的營銷方式,把可靠安全的原生態產品通過有信任關系的人際網絡送到消費者手中。
總之,不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在新型城鎮化戰略背景下,要實現“互聯網+農業”給農民創業所帶來的各種利好,應盡量利用已有的平臺,一般不要自己投資開發大的交易平臺;盡量從事一些目前已有的行業或交易本地已有的農產品;盡量按自己的可控資金規模去設計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