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財政部了解到,六部門日前聯合發文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日前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規范政府與社會資本方的合作行為,并將建立跨部門聯合監測和防控機制,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應當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允許地方政府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方式設立各類投資基金,依法實行規范的市場化運作。
通知稱,各省級政府要盡快組織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融資擔保行為摸底排查,督促相關部門、市縣政府加強與社會資本方的平等協商,依法完善合同條款,分類妥善處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規范的融資擔保行為。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管理,推動融資平臺公司盡快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干預融資平臺公司日常運營和市場化融資。
通知明確,將建立跨部門聯合監測和防控機制。加強對政府中長期支出事項以及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情況的監測,建立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強調地方政府舉債一律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此外,全面推進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舉債融資行為的決策、執行、管理、結果等公開,嚴格公開責任追究,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