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質質函[2017]1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國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關于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在部分省(區、市)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試點,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促進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總體水平不斷提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一)監理單位向政府報告質量監理情況試點。
監理單位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質量監理情況,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同時創新質量監管方式,提升政府監管效能。
(二)工程質量保險試點。
開展工程質量保險工作,健全工程質量保證機制,培育工程保險市場,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有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切實保證工程質量,保障工程所有權人權益。
(三)建立工程質量評價體系試點。
通過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自評、相關方互評、質量監督機構監督評價及社會評價等,形成對工程項目、企業主體直至區域整體的質量評價,同時可將評價結果與質量誠信體系、考核體系、市場監管體系等掛鉤,推動各方提高質量意識,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四)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試點。
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全監管機構及人員等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試點。
全面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切實提高建筑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試點。
落實新時期建筑方針,開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試點工作,建立后評估指標體系,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提升大型公共建筑設計水平。
(七)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試點。
通過影像留存、人員設備定位和數據實時上傳等信息化監管方式,推動勘察現場、試驗室行為和成果的質量標準化管理,切實提升勘察質量水平。
(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雙重預防機制試點。
構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和技術保障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一般事故發生。
二、試點申報要求
(一)請具備條件的省(區、市)積極選取單項或多項試點,也可以在上述八項試點內容之外,圍繞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自主申報試點內容。鼓勵工作基礎好的地方申報綜合試點。
(二)申報試點的省(區、市)應編制《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試點方案》,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和原則、試點目標、工作基礎、試點內容、工作進度、保障措施等。如申報多項試點,請分別編制試點方案。
(三)本次試點周期為兩年,請相關省(區、市)根據試點內容,妥善安排試點工作計劃。
請申報試點的省(區、市)于2017年5月31日前,將《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試點方案》報我司,并將電子版發送至zhiliangsi@163.com。我部將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擇優確定試點地區名單,統一組織推進試點工作。
聯系方式:
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曹淯博 010-58933293,58934250(傳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2017年4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計劃單列市住建委(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