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經國務院同意,環保部、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印發《水泥玻璃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督查方案》,將于2月12日至22日,組織開展水泥、玻璃行業專項督查,對落后產能進行清理整頓。
本次督查將分為8個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相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重點一是《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出臺的水泥、玻璃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落實情況;二是使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產能關停退出情況;三是利用法律手段倒逼水泥、玻璃行業落后產能退出情況;四是水泥、玻璃行業環保政策標準執行情況。
2016年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提出淘汰落后產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要求或超總量排污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違法行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督查期間,鼓勵公眾通過撥打“010-12369”電話或通過微信公眾號“12369環保舉報”對水泥、玻璃行業落后產能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舉報;通過國家質檢總局“12365”平臺對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玻璃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行為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