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是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重要行動,是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務實舉措。
《方案》提出,建設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要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主線,以推動科技創新與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為目標,以破解制約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瓶頸問題為著力點,集成各類創新資源,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探索完善體制機制,提供系統解決方案,促進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方案》強調,要按照創新理念、問題導向、多元參與、開放共享的原則開展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使科技創新對社會事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增強,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程度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現實樣板,對國內其他地區可持續發展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對外為其他國家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中國經驗。
《方案》明確了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四項主要建設任務。一是參照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結合本地現實需求,制定可持續發展規劃。二是圍繞制約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問題,加強技術篩選,明確技術路線,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統解決方案。三是增強地方整合匯聚創新資源、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能力,探索科技創新與社會事業融合發展的新機制。四是積極分享科技創新服務可持續發展的經驗,對其他地區形成輻射帶動作用,向世界提供可持續發展的中國方案。
《方案》要求,要統籌利用企業投入、社會資本、財政資金等,支持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在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開展先進適用技術轉移轉化,支持科研人員和團隊深入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開展技術指導,研究制定促進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提供支持的政策措施。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所在省(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專門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