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老了,該如何看待孩子的看望呢?恐怕不會求著孩子經常看望,更不可能通過獎勵或起訴的方式逼著孩子看望。強扭的瓜不甜,孝心一旦貨幣化,親情會不會貶值?
為激勵子女經常到護理院探望父母長輩,蘇州一家護理院別出心裁地推出了“獎孝金”管理制度。這項制度規定:子女兩個月內到護理院探望父母長輩超過30次,就可獲200元現金抵用券,“獎孝金”現金抵用券,可以在繳納老人相關費用時抵用。該制度推出后,子女前來看望老人的頻率明顯增加。
從子女看望老人次數暴漲,足以說明“獎孝金”管理制度已發揮效果,當然是好事。只是不知道這些子女好不好意思領獎金?看望父母本來是做子女的本分,經“獎孝金”提醒才增加頻次,該羞愧才是,如果厚顏領獎金,也夠讓人無語的。
有網友戲稱,這個獎是護理院故意設立的,就是“打臉”不肖子孫的。此說未免誅心,但在客觀上,這個獎起到了道德警示之效,只不過披著溫柔的馬甲,用一種正向激勵的方式。護理院的良苦用心,公眾能感受得到,那些做子女的更應該感受得到。其實,常回家看看本是法定義務。盡管所謂的“經常”該如何界定,一直頗受爭議——究竟是一天一次還是一周一次,抑或一月一次才算經常?但看望父母,不可推脫,確是不爭事實。
如今,蘇州這家護理院以他們的理解重新定義了“經常”。按照其獎勵規定,兩個月看望累計超過30次,可獲200元現金抵用券;超過20次,可獲100元現金抵用券;累計超過10次,可獲50元現金抵用券。換言之,如果每月低于5次,就不算經常,拿不到獎金。如何看待這個“定義”?如果兩個月累計看望30次,平均兩天一次,對一些子女來說恐怕并不容易做到。
一般來說,既然把父母送到護理院,大都說明沒時間照料父母,也很難做到天天在病榻前問候。對于這類人來說,即便獎勵更多錢,他們也做不到兩天一次探望。而子女真愿意看望父母,也絕不是沖著錢去,兩個月最高獎勵200元,平均一個月獎勵100元,誰會看在眼里呢?再說,這種獎勵只是道德上的勸告,并無強制性。我們常說世上有兩件事不能等,一是行善二是盡孝,畢竟有那么多“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悲劇。沒有獎勵,我們難道不應該常看父母?哪怕在外工作,也應該經常打電話。
如果有一天我垂垂老矣,該如何看待孩子的看望呢?恐怕不會求著孩子經常看望,更不可能通過獎勵或起訴的方式逼著孩子看望。強扭的瓜不甜,孝心一旦貨幣化,親情會不會貶值?為了更好地安度晚年,我要培養興趣愛好,要追求有尊嚴的生活方式,我會對孩子說:你們想來就來,不想來不勉強,過好你們的生活即可,不用委屈自己非要看望我、關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