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官不理舊賬”這一管道,可以窺見政治生態中的一些越位、錯位、缺位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當從經濟及政治兩個維度切入,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是經濟解決方案。
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發布,針對我國產權保護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從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等方面提出意見要求。針對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連續,“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意見》規定,“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因違約毀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新官不理舊賬,是個老問題,《意見》專門就此作出規約,既佐證了這一點,也表明了治理的決心?,F實中,要真正破解這一問題,恐怕要先對“新官不理舊賬”做一番政治經濟學分析,然后對癥下藥。
“新官不理舊賬”首先是一個經濟問題。“舊官”為什么會欠“賬”?除了個別情況是“舊官”大手大腳、鋪張浪費所致,大多數情況下恐怕還是地方經濟發展出了問題。譬如,不經科學論證,不顧地方實際,拍腦袋決策,不惜負上巨額債務,盲目上一些大而不當的項目,結果虧了大本?!芭f官”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丟下爛攤子讓繼任者來收拾,“新官”難免有想法。
一任領導一種思路,“新官”不認同“舊官”搞經濟的思路或做法,也是不理“舊賬”的一個成因。主觀上否認“舊官”,自然就不愿意走老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違約毀約就不可避免。還有一種情況,也與經濟有關——就算“新官”愿意理舊賬,不少舊賬是糊涂賬甚至是爛賬,成因錯綜復雜,關系盤根錯節,“剪不斷,理還亂”,于是干脆不理。
“新官不理舊賬”還是一個政治問題?!靶鹿佟睘槭裁礋嶂杂凇吧先稳鸦稹?,不理“舊官”的發展思路以及政策的連續性?一些主政官員履新后要宣示權力、施展個人政治抱負,是一種習慣,也是人之常情。還有,官員政績考核跑偏,貌似設了許多指標,但最終都簡化為“看得見摸得著”的硬指標:GDP。“唯GDP論”催生官員發展焦慮,客觀上也助長了短期行為。
進而追問,“新官”為什么可以不理“舊賬”?“新官不理舊賬”,為什么沒人管?為什么繼任官員可以輕松將“舊賬”推翻而不受體制內其他力量的有效干預?“新官不理舊賬”,為什么公眾無可奈何?法治之下,沒有特殊公民,政府也要守法誠信,違約毀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讓政府擔責,為什么“新官”不怕?因為,政府擔責不等于個人擔責,對官員仕途影響不大。
從“新官不理舊賬”這一管道,可以窺見政治生態中的一些越位、錯位、缺位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當從經濟及政治兩個維度切入,從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方面入手,是經濟解決方案。制度層面也要有提質空間,充分發揮內部監管力量,約束官員行政行為,在官員個人自由裁量權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逐步解決“權為誰所賦”問題,適當增加外部監督權重,確保官員行為基本符合公共意愿,當為未來著力的方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頂層設計,接下來就要看執行力了,希望都有上佳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