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3日電 綜合消息,環保部網站今日公布了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的反饋督察情況。至此,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已經向八省份反饋了督察情況。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情況,八省份已有3422人被問責。
2016年7月,今年首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相繼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開展為期一月的環保督察工作。
——內蒙古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開發問題仍然多見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
督察指出,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明顯進展,但生態環境依然十分脆弱,部分區域生態退化問題依然嚴重,水資源、礦產資源和草原的保護與利用矛盾依然突出,實現構筑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目標還需付出艱巨的努力。
督察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對生態環境脆弱性、環境保護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尚不到位。二是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開發問題仍然多見。三是水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滯后。四是部分歷史遺留及群眾關心問題亟待解決。
截至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共辦結環境問題舉報1637個,關停取締違法企業362家,立案處罰206件,拘留57人,約談238人,問責280人,邊督邊改效果得到群眾肯定。
——江蘇省環境風險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督察指出,江蘇省環境保護工作,一些結構性、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環境風險較大。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還存在不到位情況。二是環境風險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三是部分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
江蘇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投訴環境問題,并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2451件環境舉報問題已辦結,責令整改企業2712家,立案處罰1384件,處罰金額9750萬元,拘留108人,約談618人,問責449人。
——黑龍江部分區域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
督察指出,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突出,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明顯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標準、放松要求現象。二是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問題嚴重。三是哈爾濱市環境治理工作推進不夠有力。四是部分區域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
此外,黑龍江省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認真辦理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來電來信舉報案件,并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截至目前,督察組轉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034件,立案處罰220件,拘留28人,約談32人,問責13個黨組織、20個單位和560人。
——河南大量廢棄礦山未及時環境修復
督察指出,河南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得到積極推進,但由于全省人口多,又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的歷史階段,發展方式粗放,全省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群眾反映強烈。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二是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比較突出。三是部分地區環境形勢十分嚴峻。四是局部地區生態破壞較為嚴重。五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
河南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并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2682件環境問題舉報已辦結,共責令整改1614件,立案處罰188件,拘留31人,約談148人,責任追究1231人。
——寧夏部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督察指出,寧夏自治區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產業倚重倚能。雖然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生態、大氣、水等方面一些環境問題凸顯,環境保護工作形勢嚴峻、任務艱巨。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差距。二是全區大氣環境和局部水體環境質量下降。三是部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問題突出。四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截至目前,476件環境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停產整治企業57家、限期整改179家、查封扣押5家,拘留8人、約談35人、問責105人。
——江西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
督察指出,近年來江西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在轉變發展理念、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方面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突出。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環境保護工作不嚴不實。二是鄱陽湖流域水環境形勢不容樂觀。三是稀土開采生態恢復治理滯后。四是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
此外,江西省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投訴環境案件,并向社會公開。目前,10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777件,立案處罰224件,拘留57人,約談220人,問責124人。
——廣西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
督察指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仍較突出,局部地區生態破壞和環境風險問題不容忽視。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二是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三是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比較突出。四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并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2341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739件,立案處罰176件,拘留10人,問責351人,約談204人。
——高原湖泊治理保護力度仍需加大
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發展不足和保護不夠并存。雖然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與中央要求,與云南省特殊生態地位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二是高原湖泊治理保護力度仍需加大。三是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不力。四是自然保護區和重點流域保護區違規開發問題時有發生。
云南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群眾舉報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1234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15件,立案處罰189件,拘留11人,問責322人,約談6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