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內蒙古、河南、黑龍江、江蘇之后,16日上午,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反饋了中央環保督察意見。
2015年冬季銀川市首次出現連續霧霾天
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蔣巨峰通報稱,寧夏自治區2014年、2015年PM10年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增長20.6%和21.8%,連續兩年未完成國家大氣考核任務。
蔣巨峰說,2015年冬季,銀川市首次出現連續霧霾天氣。2016年上半年,銀川市和石嘴山市PM2.5平均濃度與上年同比分別上升16%和6.7%,固原市PM10平均濃度同比上升8%。
此外,水環境也不容樂觀。寧夏自治區8條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為劣Ⅴ類,其中5條水質部分指標仍在惡化。葫蘆河、渝河、茹河、清水河(固原段)等4條黃河支流水質由2013年Ⅳ類下降為2015年V類或劣Ⅴ類。沙湖和星海湖水質由2013年Ⅲ類下降為2015年劣Ⅴ類,2016年上半年水質部分指標仍在變差。
局地PM10控制目標放寬六成
蔣巨峰說,寧夏自治區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產業倚重倚能。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推進綠色發展的艱巨性、緊迫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存在重開發、輕保護問題。
2016年自治區對石嘴山、吳忠等污染較重地區的PM10年均濃度控制要求,較2014年《寧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確定的目標分別放寬63%和62%,自行減壓。
自治區本級財政2015年用于大氣和水污染防治資金分別較上年同期減少58.4%和40.6%。針對騰格里沙漠污染、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等重大環境問題,僅對基層監管人員實施問責,未從決策審批等環節追溯責任。
環保設施運行和日常監管不到位
此外,督察組還向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反饋了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據通報,2013年至2015年,寧夏全區9個縣(市、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引進醫藥、農藥、染料中間體等項目近60個,加之部分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和日常監管不到位,成為污染治理難點和群眾投訴熱點。
永寧縣制藥企業異味擾民等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周邊群眾投訴不斷,反映強烈。此外,督察期間,群眾對靈武市、賀蘭縣等地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問題反映強烈。
據介紹,按照邊督邊改要求,截至目前,寧夏對476件環境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停產整治企業57家、限期整改179家、查封扣押5家,拘留8人、約談35人、問責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