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十一前,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商務部等多部委相繼出招,對今年雙十一進行全方位規范。工商總局7日召集京東、阿里巴巴等15家電商,舉行規范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會,要求促銷活動組織者和經營者要遵守促銷活動規范,不得先漲價再打折,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質監總局、商務部等部委也制定了監管方案。國家部委的舉動,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電商在中國的份量,它對經濟社會的撬動能力,值得整個社會打起精神應對。
誠信是互聯網經濟發展的生命,對此,各大電商平臺都有深切的體會,他們也在竭盡所能打擊假冒偽劣、虛假欺詐。受騙了可以投訴,不滿意的可以給差評,用得不順心的還可以退貨,在制度的約束下,商家的違約成本很高,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卻相對較低,線上的購物有時甚至比線下的購物更安全更放心,維權的機制甚至比線下更便捷。
電商的本質是公開透明,可以在電商平臺內部比對價格質量,也可以在不同的電商平臺上比對,部分商販想渾水摸魚并不容易。在可以充分比對的前提下,消費者的選擇就是最好的監管,他們的集體行動,趨利避害的選擇會將一些不法電商暴露在公眾的視野中,讓良幣驅逐劣幣。
但是,只要存在制度,就有人想鉆制度的空子,只要有暴利的空間,就有人不惜鋌而走險。比如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問題;比如先漲價再打折,玩貓膩的欺詐行為;還有大家反映比較激烈的“刷單炒信”的問題。
這些問題,有一些電商平臺可以自己解決,電商可以處罰商家,封了賬號,但沒有辦法深入到現實中去打擊那些非法廠家,他們也不具備執法權。有些不當得利已經被轉移,損失已經造成,光靠電商也無法追回,這就需要監管部門一同努力,一起撐起保護傘。這種不誠信的成本也不能僅在電商平臺體內循環,而應該被納入到整個社會的誠信系統中去。
雙十一,在成為全民狂歡的同時,也應該成為社會治理模式的典范。它不僅是一個領中國經濟發展紅利的節日,也不僅是圍觀中國制造業能量、圍觀社會消費潛能的日子,更應該成為觀察社會治理能力的窗口。該忙乎起來的不僅是電商、店小二、快遞哥,還有各個政府監管部門。監管部門的及時介入正是體現出了這種責任擔當。事前預防和事中的監管,以及事后的追責,一個都不能少。
購物有線上線下之分,但誠信沒有線上線下之分;平臺有不同,但責任沒有差別,包裹在路上,監管也要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