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姜偉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任命林廣海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三、免去周帆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免去湛雄輝(女)、朱海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