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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就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給出了指導性意見。與城市中存在的其他問題一樣,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也無法一蹴而就。這一政策的出臺對于指導城市停車場規劃與建設有哪些意義?《城市化》雜志特邀城市化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研究所李金恒所長發表真知灼見。
城市化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研究所所長
從規劃角度來說,國家之前尚未出臺相關的停車場規劃方面的政策和意見,此次文件的出臺尚屬首次。很多城市的建設規劃沒有劃分專門的停車位,導致機動車與停車位的供需關系緊張,今后的城市規劃要依法規劃停車場,停車位不能占用道路的寬度,從規劃源頭上遏制現今的亂停車現象,緩解交通擁堵。
對于城市停車場的規劃,我認為可以量化,如每平方公里需要核定多少個停車場,就像規劃街心公園、綠化帶設施一樣;在土地使用方式上,我國大部分停車場都是平面的,土地的利用率較低,要提高土地利用率,采用立體停車場方式;在管理方式上,停車場需要城市執法局統一編制、統一管理,采用“互聯網+”的收費方式,費用由法院監管,直接納入國家財政收入。
停車場建設的用地問題也需區分舊城和新城兩個不同范疇。舊城建筑密集、比較擁擠,如何改造使它符合我國的停車場政策法規是個大難題,這就需要將閑置空地利用起來。多數大樓地下空間基本上都利用起來當做停車場,這是非常常規的做法。但城市有很多空間還沒有被利用起來,比如城市人防工程,一直在閑置和浪費,北京人防工程的利用率幾乎是零;另外,地鐵站點應與停車場聯系起來。北京的城市地鐵既沒有與之配套的地面停車場,也沒有地下停車場。將來的交通方式會發展成為“節點式”。在停車場的設計和改造時,要將地鐵站點路面或者地下設計成為停車場,很多開車的人不愿意坐地鐵的原因就是無法停車,解決站點停車場問題不僅會增加地鐵的使用,而且會使地面交通的擁擠得到緩解。地鐵、高鐵、汽車站、人防工程將來要成為舊城改造停車場的最重要的幾個節點,這里有大量的人流量。這些節點利用好的話,對將來的城市交通會有很大的緩解作用,也符合節省城市停車空間這一法則。新城建設按照政策規劃建設即可,現在通行智慧城市建設,實際上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應該增加停車場的智慧設計和管理。
關于停車場的監管,第一,停車場產權應該收歸國有,市場化經營收費運作。如果產權和經營權同屬市場,就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管體制,產權改變的重要原因就是可以從源頭監管。如果經營合理,就承租給他們繼續經營;如果經營不合理,國家就要收回停車場的產權,重新公開招標尋找經營者。第二,成立停車場的行業協會,協會的性質不要建設成為準政府行為,協會要有產權方、業主、經營方、管理方、技術方等,成立停車場行業協會不僅可以在技術上引領停車場建設,還可以在管理上實施監控、協調各方妥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