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施雨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日下午對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分組審議,如何加大對紅十字會的監督力度、重塑其公信力引起了與會人員的熱議。
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二審稿規定,紅十字會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規范信息發布,在統一的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建議在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內部管理方面再加重點分量。”李智勇委員表示,應規定得更加具體,操作性更強。此次修法是個很好的機會,應抓住機會回應社會關切,切切實實采取措施,讓社會從中看到信心,增加對紅十字會的信任度。
紅十字會的資產能不能經商辦企業、對外投資?全國人大代表朱紀認為,這部法律應在這些問題上有所回應。
此外,對“開展造血干細胞、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相關工作”列入紅十字會職責,一些與會人員發表了不同看法。張鳴起委員結合自己在河南、山東兩省的調研情況,認為對于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紅十字會可以“參與”這方面的工作,但無法獨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