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實施,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新證,停發舊證”,根據國土資源部黨組決策部署和國家土地總督察指示,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即日起開展推動地方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
通知要求,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要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專項督查>的通知》有關要求,在派員參加部組織的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地調研督導基礎上,結合第四季度開展的督察工作,同步做好市、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情況督察,重點對當前“發新停舊”嚴重滯后、存在等待觀望思想、尚未形成實質性整合等工作不力或不作為,以及登記資料移交不到位、職責整合履行不完整、業務流程不合法等不動產登記不規范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地方開展1~2輪實地督察,督促各地所有市、縣年底前“頒發新證、停發舊證”。
通知強調,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謀劃,監督地方人民政府及時整改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提出督察意見。各督察局要加強督察數據成果報送,按時向總督察報告督察工作開展情況、督察成效、發現問題及意見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