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又有新動向。有消息稱,新一輪個稅改革將分三步走,高收入階層未來多元化的勞動所得將作為增量因素考慮納入綜合所得,并由此統計個人所得稅。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被視為高收入群體,在個稅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標階段,將成為收入重點調節人群。不過,真正的方案出臺仍需時日。(詳見24版)
“稅改瞄準12萬元年收入以上高收入者”的話題一時間引發熱議,原因就在于,隨著中國逐步邁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國民收入整體狀況也隨之發生顯著變化。早些年遙不可及的“萬元戶”概念,如今已經成為國人收入底線,可見時代變遷,曾經的高收入認定標準會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變化。
將年收入12萬元界定為高收入群體,首先要說明這仍然是一個非常寬泛的范圍。年收入12萬元、年收入30萬元、年收入50萬元甚至超過百萬,屬于完全不同的定義,其生活水平、可支配收入等差異極大。因此,將其歸納為高收入群體的整體性概念,也就自然會產生歧義并引發爭議。
年收入12萬元是否等同于高收入,取決于三大重要因素。在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相差較大,北上廣深一線城市的年收入12萬元者,恐怕在當地并非高收入者。以北京為例,據數據統計,2015年北京人均工資標準達到一年8.5萬元,其中金融業、信息服務業、網絡業等行業人均年工資更是接近12萬元。如果套用年收入12萬元的標準,這些行業從業人員人人皆為高收入者。事實上,或許年收入12萬在中西部城市中確實屬于高薪,但在北上廣深這些一線城市,充其量達到了除去各項日常開支外、略有節余的生活水平,高收入者稱號顯然名不副實。
除了個稅背后的區域差異外,家庭負擔的不同也需要考量。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推廣,一個年收入12萬元的中青年,如果想生二胎,就面臨著未來要養育兩個小孩、相關支出增加一倍的考驗。而我國個稅以家庭為單元來細化納稅額,以及配套相關減稅退稅舉措的制度設計遲遲無法落地,如果以12萬元年收入為單一標準,對于這部分群體來說顯失公平。
中國經濟的外部和內部環境都在發生顯著變化。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猶在、中國外貿加工行業面臨嚴峻挑戰、實體經濟不振、隨著互聯網推進而帶來的行業洗牌和振動持續,以白領為主導的12萬元年收入群體正處于隨時而至的各種風險中,看似風光的職業或許到了明天就會突然停擺。因此,12萬元年收入并非衣食無憂的“鐵飯碗”,而是充滿變數、朝夕之間便可能從所謂高收入群體滑落至失業者的窘境,如此而言,加稅顯然容易成為壓垮相關人群“財富曲線”的最后一根稻草。
與此同時,銀根持續寬松帶來了物價上漲、貨幣實際購買力有所下降等后果,無論是不斷刷新紀錄的房價漲幅,還是日常消費開支的增加,都讓人們感受到“錢不經花了”。而我們也知道,一旦個稅以“12萬元為高收入者進行調控”的標準確立,那么將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不會變動。參照這些年來持續上漲的物價指數,如此界定是否有與現實脫節之嫌?
稅改瞄準“12萬高收入者”有待更為廣泛的專業調研和論證,畢竟,“減稅”作為個稅改革主基調已成社會共識,而且這也是個稅改革保證公平公正的唯一道路,決策者應當讓新一輪個稅改革堅定不移地朝著公平方向不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