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任命黃莉新為省政府副省長。下午2時,常委會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本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省政府向本次會議提交了人事任命案,提請任命黃莉新為省政府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石泰峰到會作了說明。黃莉新在會上作了擬任職發言。會后,常委會組成人員對人事任免案進行了分組審議。在此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五十二次主任會議,聽取有關委員會關于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的匯報,決定將人事任命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下午3時,常委會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黃莉新為省政府副省長。根據《江蘇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黃莉新進行了憲法宣誓。
黃莉新,現任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女,1962年8月生,漢族,江蘇宿遷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
1979年9月—1983年7月 江蘇農學院機電排灌系機電排灌專業學習;
1983年7月—1987年10月 省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科員;
1987年10月—1989年7月 省水利廳工程管理處閘站科副科長;
1989年7月—1993年11月 省水利廳工程管理處閘站科科長(1991年4月工程師,其間:1992年2月—1993年2月省委駐沭陽縣顏集鄉扶貧工作隊隊員);
1993年11月—1996年12月 省水利廳工程管理處副處長(其間:1996年10月—1998年6月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1996年12月—1997年6月 省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省水利廳工程管理處副處長;
1997年6月—1998年10月 省水利廳廳長助理、省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其間:1998年9月—1998年12月參加省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培訓);
1998年10月—2000年5月 省水利廳廳長助理、黨組成員、省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常務副主任(1998年11月高級工程師);
2000年5月—2003年2月 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其間:2001年4月—2011年12月河海大學水文水資源學院水文學及水資源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
2003年2月—2007年12月 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其間:2004年9月—2007年7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省部級干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07年12月—2011年12月 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其間:2010年4月—2010年6月中組部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赴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學習);
2011年12月—2012年3月 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無錫市委書記;
2012年3月—2015年1月 省委常委、無錫市委書記;
2015年1月—2016年9月 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
2016年9月—2016年10月 省委常委;
2016年10月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黨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二屆省委委員、常委,省十二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