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低碳經濟的國家部署
低碳是一個全球化命題。在應對由于溫室氣體排放而引發的氣候變化問題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與《京都議定書》的簽署,曾被視為各國政府為人類免受氣候變暖威脅而做出的減排承諾,中國也相繼于1992年和1998年成為兩項協議的締約國。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發展中國家從2012年開始承擔減排任務。隨著國際碳減排格局的不斷變化與我國碳減排任務的持續升級,2014年11月12日,我國在與美國簽署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發出了碳減排最強音:計劃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將提高到20%左右。持續升級的碳減排任務將我國帶入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進程。國家發改委于2010年與2012年分兩批確定了6個低碳試點省份和36個低碳試點城市。試點的主要任務是測算并確定該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研究制定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分配方案,建立該地區碳排放權交易監管體系和登記注冊系統,并培育建設交易平臺,做好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支撐體系等工作。
2.長沙縣主動而為的擔當
在我國達成碳減排任務過程中,對外,面臨著兌現減排承諾的壓力;對內,則面臨著經濟增長模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挑戰,同時還要應對發展與減排的矛盾、國家政策與地方和企業執行間的矛盾。如何達成碳減排目標? 雖然長沙縣是工業強縣,但對于生態文明建設卻也從來沒有怠慢,縣委、縣政府一直秉持的“南工北農”政策就是在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之間的平衡結果。而創建“零碳縣”的提出不僅能夠有效分擔國家的碳減排任務,而且還可以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優化縣域內的生態環境。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沙縣確實存在工業廢棄物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多等問題。長沙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王國良曾表示:“管控不好這些問題,就會對百姓造成危害。近幾年,長沙縣委、縣政府下決心要把這些問題納入到關注的范圍內。”在2013年的黨代會上,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第一次提出了“要在全國率先建成零碳社會”的想法。此后的2014年1月,長沙縣正式成立了由楊懿文任組長的“零碳縣”發展模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簡稱“零碳辦”),全面統籌、實施“零碳縣”所有相關工作。2014年2月,長沙縣委副書記、縣長張慶紅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明確提出要“開展零碳縣發展模式試點”。長沙縣實施“零碳縣”戰略的大幕正式拉開。
3.“零碳縣”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延伸
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縣委、縣政府始終高度重視。長沙縣于2010年就建立了生態補償機制,除公益設施建設外的所有土地出讓,每畝增加3萬元用于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2011年,共征收生態補償基金5400萬元,建立了“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的運行體系;2012年,關閉金井鎮及春華鎮內最后的兩家皮革廠,金井河的生態逐漸恢復;2013年,退出縣域內全部造紙廠,瀏陽河與撈刀河長沙縣段水質達到飲用水源水質;2014年,通過“招商選資”,拒絕了40多家污染企業的入駐,同時,將生態補償基金從3萬元調至6萬元每畝;2015年,決定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繼續加大環保工作力度。長沙縣每年用于生態環境建設的投資平均占GDP比重的3.8%,并積極推行了“工業項目進園區”策略,用盡量少的土地資源,創造盡量大的效益,同時將產生的效益反哺農業、農村,保護山水資源。目前,全縣300多家重點企業聚集在約2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形成了“1%的土地支撐經濟發展,99%的土地保護生態環境”的功能格局。此外,長沙縣的森林覆蓋率較高,2014年,森林覆蓋率為49.2%,比上年提高了1%。長沙縣連續多年采取的森林禁伐措施使林木蓄積量保持穩定狀態,能夠為“零碳縣”建設提供一定的森林碳匯基礎。
正因為上述工作,長沙縣曾先后獲得“國家園林縣城”“全國綠化先進縣”“國家生態示范縣”“國家級生態縣”等一系列稱號。2015年,在第十五屆全國縣域經濟與縣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排名中,長沙縣的“縣域相對綠色指數等級”取得了A+的成績。長沙全縣目前已有19個鄉鎮(街道)獲得省級生態鄉鎮(街道)的命名,國家生態鄉鎮創建比例達到了89.47%,建成國家級生態村3個,省級生態村19個,市級生態村173個。長沙縣在“兩型社會”建設中亦開展了兩型機關、學校、社區、鄉村、企業等試點示范,很多經驗可以直接用于“零碳縣”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