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林業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將森林城市建設列為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任務和目標。
在2016年森林城市建設座談會召開期間,記者采訪了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請他談談森林城市建設方面的心得與未來部署。
■記者: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鄉人居生態環境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森林城市應時而生。在各地的采訪中,我們真切地感受到創建森林城市這項行動正在把人民群眾對改善生態環境的期盼變為現實。經過這些年的探索與實踐,您認為在中國特色森林城市建設道路上,哪些經驗可供堅持和借鑒?
■張建龍:森林,是建設美麗中國的核心元素和基本色調。美不美,看山和水;只有山清,才能水秀。沒有森林,就沒有青山綠水,就不會有良好生態,美麗中國便無從談起。
但是,我們國家本來就缺林少綠,而且森林大多分布在遠離城市的山區林區,很難滿足城市居民“推窗見綠、出門進林”的要求。為了適應中國國情和發展階段,2004年,在全國關注森林活動組委會的倡導下,國家林業局啟動了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活動,推動在城市居民身邊增綠,讓居住環境綠樹環抱、生活空間綠蔭常在,更加便捷地享受造林綠化帶來的好處,提升幸福指數。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從實踐看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別是形成了一些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設理念和做法。
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堅持森林惠民,把以人為核心的思想貫穿到森林城市建設的全過程。在森林城市建設過程中,以人為本既是指導思想,更是具體要求,主要體現在森林建在哪里、建什么樣的森林、如何發揮森林的功能都要以人為本這三個方面。一言以蔽之,就是把增進居民生態福祉的要求體現到規劃編制、工程實施、督促檢查、績效考核等各方面,切實把森林城市建設辦成順民愿、惠民生、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二是堅持尊重自然,遵照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通過人工方式打造出近自然的城市森林。一直以來,在森林城市建設中,都倡導以本地天然森林群落為參照,來選定造林樹種、確定造林模式和管護措施,要求切實做到“三化”:首先是造林樹種選擇的本地化,明確鄉土樹種的使用比重不得少于80%;其次是森林綠地配置的多樣化,形成喬灌草復層結構和組團分布;第三是管護措施的近自然化,避免過度人為干預。
三是堅持綜合治理,對以森林為主體的自然生態系統進行修復和完善。山水林田湖是一個有機的生命共同體,這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修復的重大戰略思想,理所當然是森林城市建設的根本指針。這就決定了開展森林城市建設,既要將發展森林作為中心任務,擺在最為重要的位置,又要統籌兼顧濕地保護、河流治理、防沙治沙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方面,使各種自然生態系統通過森林城市建設實現有機統一、協調發展。
四是堅持城鄉統籌,切實消除造林綠化中的城鄉二元結構。森林城市的建設范圍覆蓋城市全域,既包括中心城區,也包括城市郊區和鄉村。所以,森林城市建設實現了三個“一體化”:首先是規劃的一體化,確保鄉村與城區造林綠化在同一個規劃中體現;其次是投資的一體化,逐步做到投資渠道和投資標準的一視同仁;第三是管理的一體化,逐步實行統一管理的體制。
五是堅持共建共享。森林城市建設實質上是一個生產公共產品、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這就決定了這項工作是政府施政的應有之義。各級政府必須承擔起組織領導、規劃編制、資金投入、指導監督、考核考評等責任,確保森林城市建設有序有效推進。同時,森林城市建設又是一項改善民生、普惠百姓的公益事業,需要各個方面的關心、支持和參與,形成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美好家園的生動局面。
■記者:如今生態文明建設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面對全社會的廣泛需求,森林城市建設未來有哪些計劃和部署?發展方向在哪里?
■張建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繼續深入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以維護森林生態安全為主攻方向,以增綠增質增效為基本要求。特別是在開展森林城市建設方面,到2020年,希望基本形成符合國情、類型豐富、特色鮮明的森林城市發展格局,初步建成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200個國家森林城市、1000個森林村莊示范,使城鄉生態面貌明顯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高,居民生態文明意識明顯提升。
在這過程中,我們提出要充分利用城區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綠地面積,特別是要將城市功能騰退的土地優先用于造林綠化;保護城市周邊的森林和濕地資源,構建環城生態屏障;開展村鎮綠化美化,打造鄉風濃郁的山水田園。
林業部門將圍繞增強居民對森林城市建設的獲得感,建設遍及城鄉的綠道網絡和生態服務設施。積極推進各類公園、綠地免費向公眾開放,建設遍及城鄉的綠道網絡和生態服務設施,方便公眾進入森林、享用森林。依托森林發展種植、養殖、游憩等生態產業,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同時,圍繞推動我國城鎮化進程,創新開展森林城市群建設。加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株潭、中原、關中—天水等6大城市群生態空間的連接,構建互聯互通的森林生態網絡體系,擴大城市群生態涵養空間。
■記者:為了完成這些目標,您認為應該從何處入手,特別是在執行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和改進的地方?
■張建龍:森林城市建設的實踐告訴我們,要想把工作做好,需要一系列保障因素:
首先,必須加強組織領導。要把森林城市建設作為推動林業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要推動森林城市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擺上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要督促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加強對森林城市建設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要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
其次,必須科學編制規劃。要依據全國森林城市發展規劃編制省級規劃,科學確定今后一個時期森林城市建設的目標任務。要謀劃啟動一批森林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發揮好現有林業工程對森林城市建設的推動作用。要督促和指導城市政府編制一個期限十年以上的森林城市建設規劃,確保森林城市建設有規劃引領、有工程帶動、有資金支撐。
再次,必須完善政策支持。要推動各級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設納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切實落實建設資金。要建立起多元的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森林城市建設。要制定獎補政策,對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進行補貼,對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給予獎勵。要劃定生態紅線,確保森林城市建設用地需要、生態建設成果及自然山水格局。
同時,必須強化科技支撐。要積極解決森林城市建設中的理論和技術問題,完善評價體系和技術規范,加強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要加強森林城市建設的人才培養,加大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要建立起森林城市生態定位觀測網絡;推進國際合作交流,吸收國際先進理念和經驗。
此外,必須堅持務實有序推進。要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增強森林城市建設的實效性。堅持循序推進,反對違背自然規律的蠻干行為,特別是運動式推進的做法。堅持務求實效,反對違背群眾意愿的形象工程,特別是大搞奇花異草的做法。堅持勤儉節約,反對一切形式的鋪張浪費,特別是大樹古樹進城和非法移栽的做法等。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森林城市建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已經上升到國家發展的戰略層面。未來一定要從國家戰略全局和人民生態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