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對廊坊市政協原副主席孫寶水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孫寶水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配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寶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河北省紀委)
孫寶水簡歷
孫寶水,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保定定興縣人,1986年6月入黨,1981年1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畢業于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科學社會主義專業。
1981.01——1987.04,廊坊地區行署辦公室科員
1987.04——1989.07,廊坊地區行署辦公室調研科副科長
1989.07——1992.12,廊坊市政府研究室正科級研究員
1992.12——1995.01,廊坊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1995.01——1998.04,廊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1998.04——2000.05,廊坊市委副秘書長、市委研究室主任
2000.05——2003.05,廊坊市委副秘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市委機關黨委書記
2003.05——2006.03,文安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03——2013.04,中共大廠回族自治縣委書記
2013.04——2013.05,廊坊市政協副主席
2013.05 廊坊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
2016.06 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