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爭議的“付費選座”條款,日前獲得官方評價——對中聯航去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選座費”的行為,北京市發改委揮出行政處罰利劍:不僅沒收其收取的44 萬余元的“選座費”,還開出同等金額的罰單。對此,有人叫好,也有人質疑:此類行政處罰于法有據嗎?與“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不矛盾嗎?人們的差異化出行需求到底怎樣滿足才好?
實事求是地講,坐飛機誰都愿意把腿伸開來,尤其是坐經濟艙長途飛行,更是不會在乎那百八十元的“伸腿費”。頭等艙、商務艙、經濟艙的區分,關鍵指標便在于空間。因此,伸腿費的競價規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問題在于,航空公司相關的服務并沒有改進、成本也沒有增加,單方面地“收錢賣空間”,恐怕是只看到了國外一些航線的表面做法,食洋不化、東施效顰。
價高者得,并不必然促進資源配置的優化,其中暗含的前提條件是供給側與需求側的良性互動。 通俗地講,就是乘客這邊的價格競爭,反過來會促進航空公司服務質量的提升。比如國外航線的敬業精神、準點率,很多方面我們還沒學來,著急學這個“伸腿 費”,只學了皮毛,卻沒有實際改進。而事實上,市場的競爭與“競價”關系,是相互的、無法割裂開的。
這個意義上,全面理解市場的“決定性”,不能只看到撒手不管了哪些,還要看到行政力量可以“護佑”起哪些;不能只去空談“價高者得”,還要深究“價高者”到底得到了什么,是否物有所值。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差別化的出行方式、多元化的乘坐選擇是必然的潮流。但這不等于無限細分、無理由細分,倘若沿著“伸腿費”較真窮盡下去,是不是出租車的出行也要按座椅軟硬來分價格?高鐵、游輪,靠窗的座位也該更貴?或者航空公司的空姐漂亮也可以多收費?過分的矯情,只會庸人自擾,換不來持久的商譽與商機。相信并尊重乘客,練好內功、做好服務,貨幣自然會來積極評價、報答有心人。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提法,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的衣食住行。每一家企業,都是一個市場微觀主體,都可能成為一個行業的名片。擦亮這張名片,離不開消費者的理性選擇,更離不開企業的自律、自強,在守法經營的底線上開拓新的“藍海”。這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看算是熄滅了民族航空業“伸腿費”的矯情勁,但能不能就此點燃行業供給側的“工匠精神”,從而致力于改進服務、優化供給質量,乘客有期待,監管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