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和河南省的實際情況,我們在實施細則中增加規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即1∶1。城鄉居民都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說。
何為“城鄉居民都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里有一個通俗的說明。就是今后的人大代表,有一個城市代表,也將有一個農民代表。100萬農民選一個農民代表,100萬城市居民也選一個代表。
何以這樣說?我們要追溯歷史。1953年,我國制定《選舉法》,當時城市還不發達,居民很少,農民特別多,所以當時定下了一個規矩,80萬農民中選舉一個人大代表,10萬城市居民中選舉一個代表,這就是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在去年《選舉法》修改說明中所說的我國人大代表8∶1結構。通俗地說,就是一個人代表10萬城市居民說話,而一個農民代表就要代表80萬農民說話。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民漸漸地不再是農民,而是農民工,他們所做的貢獻不是種糧,而是給城市蓋房。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選舉法》在1995年修改時,就將城市人和農村人的代表比例修改為4∶1,就是說,40萬農民可以選一個人大代表,10萬城市居民選一個人大代表。
雖然農民選舉比例擴大了一倍,但是農民在選舉權上還是低城市居民一頭。去年3月,《選舉法》再次修改時,城鄉居民的選舉權終于實現了平等,即1∶1。通俗地說,就是一個農民或者工人代表就是代表100萬農民或者100萬居民。
將有更多農民代表為河南代言
這對河南有什么好處呢?我們來算一算。假如河南按1億人口計,7000萬農民,3000萬城市居民,如果按1953年的選舉法來算,我們農民可以選出88個代表,我們城市居民可以選出300個代表。我們代表的總數是388個。如果按1995年修改后的選舉法計算,我們就可以選出475個人大代表。如果河南全省人大代表有1600個,那么城市居民代表和農民代表均為800個左右。
雖然河南是人口大省,但是河南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代表人數不是最多,因為我們城市化進程慢,農民多、城市居民人口少,分得的代表數目就少。今后,我們的全國人大代表人數將有可能增多。
王新民說,這樣,在今后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中,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代表為更多的農民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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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細則》規定,公民不得同時擔任兩個沒有隸屬關系的行政區域的人大代表。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