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今日回應“現在在農村仍有一些小規模的學校辦學條件是比較差,教育質量無法保障。”時表示,針對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實際,將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若干意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在發布會上,有記者問:現在在農村仍有一些小規模的學校辦學條件是比較差的,無法開齊開足一些課程,教育質量無法保障。在這次的文件中有沒有具體的舉措,來辦好這些小規模的教學點和學校?
劉利民指出,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和戶籍制度的改革推進,一些地方鄉村學生向城鎮流動,鄉村適齡兒童不斷減少,小規模學校增加。
還有一些地方由于學校布局不合理,少數學生面臨上學難、上學遠的問題,同時也帶來輟學或者交通安全的隱患。鄉村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需要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問題依然存在。
劉利民介紹,第一,針對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實際,還要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有的地方把這叫做全科教師,就跟全科醫生一樣。“一專多能”教師同時可以在小規模學校教幾門課。
另外,要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職工編制,過去城鄉教職工編制是不一樣的,現在將縣鎮、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統一到城市標準,小學是1:19,初中是1:13.5。統籌調配編制內的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的缺員問題。
第二,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布局學校,重點建設一些寄宿制學校,同時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合理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并且優先用于教育事業。
第三,積極改善鄉村學校的辦學條件。逐縣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臺帳,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
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取暖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通過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來提高管理服務的水平。進一步把鄉村小規模學校,包括教學點,建得“小而美、小而優”,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的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努力提高辦學水平。
第四,促進城鄉優質教育的資源共享。要提升鄉村學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鄉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利用信息技術共享優質資源,并解決一些鄉村小規模學校無法開足開齊課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