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魏民洲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翟四虎宣布省委決定:胡潤澤同志任中共西安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免去劉春雁同志中共西安市委副書記、常委、市委黨校校長職務。
魏民洲在講話中說,西安市四大班子堅決擁護省委的決定。省委決定胡潤澤同志到我市任職,是省委從全省大局和工作實際出發,進一步加強西安市委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舉措,充分表明了省委對西安工作的重視和關心。
魏民洲代表市委對胡潤澤同志來西安工作表示熱烈歡迎,對劉春雁同志在市委期間的工作和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貢獻給予高度評價,并對全市領導干部提出三點要求:一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帶頭增強“四個意識”,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決定上來,不辜負組織的信任。二要勇于擔當、真抓實干,不回避問題、不推卸責任,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自覺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在抓好當前工作上主動作為,持續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三要盡心盡力維護好班子團結,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多做打基礎的工作,為西安長遠發展、接續發展盡自己的一份責任,努力讓省委放心、讓群眾滿意。
翟四虎代表省委宣布胡潤澤、劉春雁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并代表省委講話。他說,胡潤澤同志政治素質好,能夠自覺向中央看齊,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工作思路清晰,善于統籌謀劃,基層經驗豐富,組織領導和駕馭能力強,對自己要求嚴格,推動工作有激情,干勁足、力度大,在干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劉春雁同志政治素質好、政策理論水平高,思路清晰、善抓重點,為人謙和、大局觀念強,組織領導駕馭能力較強,在協助市委主要領導抓黨的建設、紀檢、政法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作出了較大貢獻,省委給予充分肯定。省委認為,胡潤澤同志擔任西安市委副書記是合適的,是對西安市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加強,希望大家全力支持胡潤澤同志的工作,在以民洲同志為班長的市委堅強領導下,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共同把西安的工作做得更好。
胡潤澤表示,完全擁護、堅決服從省委決定。他說,這是組織對我的信任和重托,給我提供了向西安人民學習、為西安人民服務的機會,將牢記省委的囑托,在以民洲書記為班長的市委堅強領導下,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學習意識、大局意識、實干意識、廉潔意識,自覺維護市委權威,認認真真履行好職責,兢兢業業干好工作,不辜負組織和人民的期望。
劉春雁表示,完全擁護省委決定。他說,在西安工作近十年,省委和西安的同志給了我充分的信任和支持,我感謝省委、感謝民洲書記、感謝各位同事。因年齡關系組織安排我到市人大工作,是對我個人的關心和愛護,在市委的領導下,在新的崗位上,我將一如既往地勤勉工作、盡職盡責,為西安發展改革穩定貢獻全部力量。
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王曉林,省委組織部市縣干部處處長楊斌,市級四大班子成員,法檢“兩長”,西安文理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參加會議。
人物履歷
胡潤澤,男,漢族,1958年12月生,陜西嵐皋人,1978年9月參加工作,198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學歷(陜西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MBA)專業),此前擔任中共商洛市委書記。
1978.09——1982.02,任嵐皋縣紅光鄉林特員、管委會副主任;
1982.02——1983.09,任嵐皋縣四季林場副場長;
1983.09——1984.07,任嵐皋縣橫溪鄉黨委書記;
1984.07——1993.08,任嵐皋縣官元區區長、區委書記(其間:1987.08—1989.07參加安康地委黨校大專班學習);
1993.08——1995.10,任嵐皋縣繅絲廠黨總支書記、廠長;
1995.10——1996.03,任嵐皋縣林特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6.03——1997.04,任白河縣副縣長;
1997.04——1997.11,任白河縣委常委、副縣長(1995.09—1997.11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7.11——2001.11,任白河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9.09—2001.07陜西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MBA)專業碩士研究生班學習);
2001.11——2002.10,任白河縣委書記;
2002.10——2003.08,任陜西省委組織部市縣干部處處長;
2003.08——2006.11,任陜西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市縣干部處處長;
2006.11——2008.02,任陜西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8.02——2008.03,任漢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8.03——2013.07,任漢中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13.07——2013.12,任漢中市委書記;
2013.12——,任商洛市委書記。
胡潤澤擔任職務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二屆省委委員,省十二次黨代會代表,省九屆、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