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各地方政府應在一季度前向社會公布當地房價調控目標。深圳的公布距離“大限”只有兩天。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在29日的公告中說,深圳市此次調控目標的確定是結合全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實際情況完成的。
公告說,深圳將堅決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確保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實現。
為此,深圳今年進一步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確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同時加大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力度,并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同時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嚴格落實年度責任目標。
此外,深圳還將合理引導住房需求,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加強市場監測與價格分析,嚴格規范新建商品住房供應計劃管理,促進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應。
公告表示,深圳將嚴格執行相關稅收政策,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查和稽查,加強對存量住房交易稅收征管;同時加強對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公告表示將繼續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合同欺詐、違規內部認購等行為,對于以造假等方式規避限購和信貸等政策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制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