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其中明確要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臺類似文件對公務員平時考核進行了規范。
實行“日志式”管理、平時考核結果占年度考核50%以上、工作生活社交均要受監管……過去被視作端著“鐵飯碗”的公務員群體,將面臨越來越細化的考核制度,身在體制內,但是干多干少不再一個樣。
多地推公務員平時考核政策
2011年3月,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經驗交流會召開。同年4月,天津市就率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日常管理。河北、吉林、黑龍江、安徽、湖北、海南等地也出臺了加強平時考核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今年以來,又有不少地區相繼出臺公務員平時考核政策。浙江省1月公布《浙江省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規定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為基本依據,考核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和重要依據。
就在本月,溫州市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也正式實施。該市除全面考核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還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性工作目標和“急難險重”等重點工作情況。
本月,北京也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其中明確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強調要逐步形成科學管用、體現實績、簡便易行、符合本市實際的平時考核機制。
推行平時考核,各地都有啥做法?
浙江:公務員采用“日志式”管理
今年起,寫“日志”成了浙江省一些公務員的“必修課”。今年初公布的《浙江省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明確,對公務員將采用“日志式”記實方式,實行“日志式”管理,由公務員每日(周)及時如實地記錄平時工作情況,并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我評價。
該《辦法》還規定,平時考核可以月或季為周期開展,主管領導每周(月)對分管公務員上周(月)的工作記實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公務員出勤、工作記實情況和日常表現,客觀公正地對所分管的公務員作出評鑒,確定平時考核結果。
《辦法》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職級調整、交流輪崗、教育培訓、獎勵懲戒等要參考平時考核結果,機關在提拔任用干部時,應充分考慮公務員平時考核情況,對未開展平時考核工作的單位核減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等。
貴州:平時考核結果占比不低于年度考核50%
2015年,貴州省發布《貴州省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探索建立信息化考核系統,全面考核公務員的日常表現和工作實績。其中規定,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應在平時考核結果較好的公務員中產生。平時考核結果所占比重應不低于年度考核的50%。對未開展平時考核工作的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核減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
廣西:工作生活社交均要受監管
除了日常工作考核,公務員的生活社交也被一些地區納入了監管范圍。
廣西今年明確,“十三五”時期將全面推行公務員平時考核,強調要堅持黨內監督和社會監督,多層次監督和多角度監督相結合,探索建立公務員日常管理社會監督評議機制,拓展管理監督的范圍和層次,對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堅持任前、任期、離任管理監督并重。
值得一提的是,廣西還強調,要對全體公務員堅持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監督并重,對發現問題的公務員堅持糾正、誡勉、處分并重,實現管理監督的全覆蓋。
廣東:將試點公務員“八小時以外”活動納入考核
在今年4月舉行的2016年廣東省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上,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省公務員局局長林應武稱,今年廣東將推進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建立健全平時考核機制,探索將“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納入平時考核試點。
國家對公務員工作考核有啥規定?
各地相繼出臺公務員平時考核政策,國家層面對此又有怎樣的規定?
2006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公務員考核制度,規定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2007年,中組部、原人事部下發了《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該規定明確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
此后的2014年,中組部、人社部 、國家公務員局又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平時考核的原則、內容和指標。平時考核指標由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構成。共性指標一般包括政治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出勤情況等方面。個性指標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成效和業務能力等方面。
專家:公務員考核減少“人情因素”是關鍵
國家和地方層面不斷出臺政策,對公務員考核做出指導規范,其意義何在?未來的考核還應當做哪些調整和改進?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信息化、網絡化、技術化程度提高,世界各國都在通過績效考核框架對公務員進行工作考核。不論是平時考核,還是其他考核都應該納入公務員崗位績效評估范圍,這對于提高公務員工作積極性與工作效率有著積極促進作用。
“但目前我們很多公務員所在的單位還是以領導為主來對其工作進行評價,或者通過‘群眾舉手’的形式進行評價,人情因素多,導致一些公務員即使干的好也難晉升,因此未來要提高考核客觀化程度。”
在竹立家看來,下一步政府改革還應當加速推進公務員崗位績效評估,強化客觀化、信息化和技術化程度,對公務員平時的工作、組織行為進行量化的記錄,同時減少“人情因素”在考核中發揮的作用。
“另外,也要防止一些考核項目流于形式,比如,不能讓公務員為了寫日志而寫日志,而是形成真正常態化的績效考核,減少規制,避免走過場、走形式。”竹立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