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規劃中,這幢由杭州康發鋁型材有限公司開發的大樓,一層應是敞開式的停車庫,但在去年5月,這一層被租給了汽車美容店,租約是3年,合約上寫明用途是“洗車”。
從出租消息傳出開始,當地居民就質疑大樓怎能不顧規劃,從停車庫搖身一變成了有消防隱患的汽車美容店,舉報不斷。
根據蕭山區信訪局的回饋,區城管執法局已于2010年9月3日立案查處。經查,大樓開發者未經批準擅自將停車庫改作他用,“已做出處理,并于2010年12月7日對當事人做出了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然而一個月前,裝修停了半年的“車天車地”竟然開業了。似乎在交納過罰款后,這幢擅自違反規劃的大樓,已經沒事了。
店員:這煩心事,老板能擺平
陳方斌和他的團隊被店老板從福州請來,他目前是“車天車地”的店長。
作為前期準備,陳方斌來蕭山之前,已經清楚這個350平方米的新店是塊“是非之地”。“老板和我們聊起過,所以特定規定我們的店,不能做汽車噴漆和機修。”
“我相信老板能擺平這事情。”陳方斌的信心來自于,去年5月遭舉報后,汽車美容店在停止裝修半年后依然開了業。
作為一個汽車美容行業的資深人士,陳方斌見過太多同行不顧規劃擅自開店,“在汽車美容這行,這種情況占7成。”
陳方斌給出的理由是:“這個行業興起勢頭很猛,就需要大量的用地,動不動就得1000平方米,以前規劃的停車庫和廠房無疑最合適。”
四部門回應:都做了該做的
既然已經受到處罰,為何城管不能更進一步,強制要求改回規劃中的停車庫?
蕭山區城管:我們已經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罰款,并責令整改。我們不清楚這個建筑屬于哪種違規的類別,但肯定不可以強制拆除。對我們來說,這個案子已經結束。
但事情真的結束了么,被處罰后,改成汽車美容店的事已經能被看成合法了么?
蕭山區建設局: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事實,我們去年5月接到舉報后,經過現場核實,確認這是大樓當事人違反規劃,擅自更改,將敞開式停車庫封閉起來。我們給區紀委和城管發了函,認定這種做法非法,我們將不予補辦手續,請城管進行查處。
正在建設局堅決認定這種做法非法時,同系統的房管處卻發出了房權證,讓城管無法簡單認定大樓違章。
蕭山區房管處:根據房權證編號,我們已經核查過,之前的手續是正規的,符合程序。之所以違反規劃的大樓依然能給出產權證,因為房產證是一本大證,是關于整幢大樓的產權登記,不會因為一部分樓層的不符合規劃而辦不出來。
房權證拿出后,工商局辦出營業執照更是水到渠成,而對城管來說,要處罰手續齊全、合法經營的一家店,需要更加謹慎。
蕭山區工商局:能夠拿得出房權證,在簫山算很正規了,很多農村的店面是靠村里出證明,才辦得出營業執照。在蕭山的汽車美容店里,這個算手續完備的了。
各個部門都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卻讓一起簡單的違反規劃事件,變得難以解決。
“樓主”:這樓不洗車能干嗎?
無論是電話溝通,還是見面交流,一談起大樓這事,面龐黝黑的“樓主”壽元康總是哀嘆一聲:苦啊。
2002年11月,壽元康拿到了目前問題大樓的土地證。2008年5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終于到手,就是這份規劃,說大樓一層應該蓋停車庫。
“我當時想著公司要搬到這個大樓里,停車庫是給單位員工用的。”但是生意不景氣,目前壽元康公司一共才四五輛車:“難道這樣我還建停車庫么,我完全用不上了。”
按照壽元康的想法,要物盡其用,不浪費。正好有朋友介紹,有人想租下來當汽車美容店,事情就立馬成了。“我覺得,汽車美容店也要停車的,和停車庫不是差不多么。”
壽元康稱自己是老粗,不懂虛的,他有自己的判斷標準:“我證件都想辦法辦齊了,既然土地證上是綜合用地,這樓是綜合用房,那我現在不想造停車庫了,還不能洗車,那能干嗎?圈子里很多人,還拿工業用地造酒店呢,不也賺著大錢?”
市城管辦:
除了強拆還有兩條路
目前的進度是,老板承諾,一旦附近車位不夠,就可以把汽車美容店改回停車庫。
蕭山區城管辦也很糾結:“即使要他限期整改了,但他不改,我們又不能拆了。”
面對這類問題,城管只能在強拆和不強拆之間選擇么?
“除了強拆,還能要求恢復原樣,即按照以前規劃的停車庫造,或者保留建筑但交納巨額罰款,但后一種方法一般適用于解決不了的歷史老問題上。”杭州市城管辦的工作人員表示還有兩種解決思路可供借鑒。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則認為這是一起比較明晰的違法行為。“《城鄉規劃法》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都明文規定,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使用用途。如果要改變規劃,首先要征得規劃部門的同意,然后要和當地土地部門重新簽訂或變更土地出讓合同中的使用性質。否則,相關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城管城管,你得先管
房地產資深人士李錦如:在這起事件中,問題關鍵卡在城管。在明知當事人未獲得許可,做法屬于違規的情況下,城管應該執法,否則就是怠于行使權力,行政不作為。
在目前房地產市場,類似事件屢有發生。一般通過正常途徑解決不了的話,就需要政府出面協調。我見過多次類似事件的解決:一種是責令變更規劃用途,交上一大筆出讓金等費用,一種是實在影響百姓生活的,給老百姓補償。
“守土有責”,就夠了嗎
一個停車庫的事,算不上驚天動地,但著實難住了一幫“大蓋帽”。
我們不知道這件拖了一年的“小事”算不算是扯皮的另一種形式,因為這與此前見諸報端的職能部門“踢皮球”大相徑庭。
杭州的政府部門服務意識很強,要說不作為,有點委屈了幾個相關部門。在采訪中,我們也確認他們在職能范圍內都“守土有責”,做了應該做的事情,可這事就這么“斬不斷,理還亂”了。
不可避免的,我們想到了“馬上辦”。雖然這種行政處理方式有些極端,但它恰恰說明在生活中許多問題不是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就能解決的。康發大樓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類似這樣的“四不像”難題將會越出越多。
我們很希望幾個職能部門坐到一起解決問題。因為社會管理是綜合性的學科,大部制的實行也說明“聯合作戰”才是大勢所趨。我們可以認為,職能分解必須建立在部門合作的基礎上,重要的不是把一切都分清,而是要在部門間建立一種互動、共動、聯動關系的快速協調機制。
杭州的行政能力早已跨過了“初級階段”,那么現在能否往前再走一步,從便民角度考慮,尋找到一種讓老百姓辦事易、辦事順的行政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