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南方2日再遭大面積暴雨襲擊,導致部分列車停運。湖北省受災嚴重,5年來首次啟動二級應急響應,武漢約1.9萬用戶停電。截至7月2日24時統計,6月30日以來強降雨已造成湖北17個市(州、直管市、林區)67個縣(市、區)736.21萬人受災,死亡27人失蹤12人。湖南暴雨也已致30多萬人受災,洞庭湖部分監測點現超警戒水位。(7月3日新華網)
從氣象預測的角度看,這輪大面積的暴雨來得并不突兀。比如今年早些時候,就有水利部專家預測:今年可能發生和1998年相似的雨水情。但從現實看,這些預測,似乎并未給防災帶來明顯的積極作用。城市“看海”依然在持續,水災帶來的損失也并未如人們預期中得到有效控制……暴雨無常,洪災所呈現的場景卻依然在重復“昨天的故事”。
暴雨襲擊所制造的傷害與損失,遠非“看海”這般輕描淡寫所能概括:暴雨致墻倒8人遇難,暴雨致機場積水堵車,暴雨倒灌致體育場成游泳池……這些還僅僅是新聞中所呈現出來發生在湖北的雨災情形。而幾乎成為每次暴雨災情中的一種例行反應,人們總是習慣性的想起過去相關部門在治水上的承諾。僅以武漢為例,“武漢投資130億告別“看海”, 一天下15個東湖也不怕”、“武漢下‘軍令狀’:以超常規措施治理排水系統”等媒體報道仍歷歷在目,然而新的暴雨在數小時內就令這些承諾陷入尷尬之境。這樣的情況,顯然并非武漢一地所有,而是具有普遍性。
要真正讓城市告別“看海”模式,不少城市在城建方面都有諸多歷史欠賬需要補上,遠不是一蹴可就。但逢雨即看海的現實,顯然難以讓人看到進步之所在。那么,對于治水效率的懷疑,就理所當然。癥結到底在哪?是投入缺乏,治理太難,還是積極性不夠?這些原因或許都兼而有之,但責任的松懈或首當其沖。與水澇的重復相對應的是,近年來在治水上不少城市紛紛建立了責任制度。比如武漢于2014年就出臺了相關規定,要求治水不力主要責任人將引咎辭職。但事后來看,這種追責條款是否真的落到實處,卻要打上一個大疑問號。在這方面,央視也曾于2011年報道,全國近20座城市內澇卻鮮有被問責現象,且多將責任推給天氣。就此而言,當“看海”模式一年年重復,首先還得反思,在治水、防澇上,管理者的責任是否真的落到實處了?
未雨綢繆的疏通城市的澇點至關重要,但在救災上,同樣需要避免盲點。面對這種大面積的暴雨,人們在輿論場上的目力所見仍多限于城市,比如“看海”一詞就專屬于對城市水澇的描述。但現實是,農村由于自然條件、基礎設施的原因,暴雨所帶來的沖擊力和危害并不比城市低。然而在獲得的關注上,卻似乎要少得多。由此可以說,在救災體系全域化的今天,重申不該讓農村成為救災、防災的盲區,仍有必要。
水災當前,凝聚一切的力量實現高效的救災,將暴雨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當是第一要務。但我們從一次次的暴雨和幾乎重復的災難場景中能學到什么,又將吸取怎樣的教訓,卻決定我們在未來將承受怎樣的“災難”。大約十天前,新華社的評論指出,防汛減災無小事,當少一些口號,多一些實效;多一些主動未雨綢繆,少一些被動亡羊補牢。希望這樣的提醒,在盡快的未來能夠少一點“重復”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