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科學發展,增強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的物質保障
經濟發展是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的物質基礎。我們堅持“后發展不能后科學發展”、“欠發達不能欠科學發展”的共識,圍繞實現“富民強桂”新跨越的戰略目標,確立了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戰略主題,產業、交通、北部灣經濟區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努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斷增強全區綜合經濟實力,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提供物質保障。
我們堅持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舉措,把調整經濟結構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著力構建富有活力和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施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著力打造14個年產值超千億元的產業,加快培育和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堅持以工業化帶動城鎮化,重點發展南寧、柳州、桂林等區域性中心城市,打造以南寧為核心的北部灣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東南城鎮群,推動城鎮化跨越發展。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大力發展特色農業,著力打造一批年產值超百億乃至千億元產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突出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積極發展旅游業和文化產業。積極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快自主創新,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實現跨越發展,推動民族地區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十一五”期間,全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3.7%,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0.9%,工業化率由1.39提高到2.4左右,三次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實現了從農業主導型向工業主導型的歷史性轉變。
二、切實解決民生問題,打牢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的社會基礎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鞏固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促進社會和諧的治本之策。我們堅持民生為本、民生優先的發展理念,在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做好全區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等工作,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同時,采取非常措施重點解決少數民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保障少數民族群眾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和社會和諧穩定。
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圍繞縮小地區發展差距,堅持深入持久地實施“愛國固邊”戰略,先后在邊境地區8縣市投入37.9億元,開展三次大規模的邊境建設大會戰,重點解決邊境0—20公里村屯群眾住房難、飲水難、用電難、上學難、就醫難、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難等問題,并對0—3公里內的居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同時,大力扶持發展甘蔗、烤煙、桑蠶、旅游等特色優勢產業和口岸經濟,增強邊境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到2010年,8個邊境縣市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了5番多,財政收入增長近5倍,240多萬邊民走上了脫貧致富之路。
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針對我區貧困地區大多為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實際,我們堅持把扶貧攻堅作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重要抓手,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實施以發展特色產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為重點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重點抓好產業扶貧,幫助群眾發展生產、增加收入、解決溫飽,并配套采取教育扶貧、勞務輸出扶貧、異地安置扶貧等多種措施,幫助少數民族群眾脫貧致富。“十一五”期間,全區共投入70多億元,分三批對貧困村全面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覆蓋農戶134萬戶577萬人,其中扶持貧困農戶83.5萬戶365萬人,幫助114萬農村人口脫貧,2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4060個貧困村人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區平均水平。
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大會戰。為解決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基礎設施落后狀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我們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先后在革命老區東巴鳳三縣、大石山區五縣、桂西五縣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大會戰,統籌開展大石山區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大會戰,建成一大批交通、水利、供電、人畜飲水、通訊等項目,新建、改擴建四級公路和通自然村(屯)道路3.37萬公里,解決了1063.7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開展少數民族群眾危房、茅草房和村寨改造。針對部分少數民族群眾的居住條件落后,安全隱患突出的問題,我們結合全區城鄉風貌改造,籌措資金15億元對10萬戶農村危房、茅草房進行改造,投入8億多元,實施連片50戶以上的1157個少數民族村寨13.4萬戶59萬人的木結構房屋防火改造,完成電改、灶改、水改、寨改工作,提高少數民族村寨自防自救能力。
三、正確處理民族關系,營造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的良好氛圍
作為少數民族自治區,民族關系是我區最重要的社會關系。我們在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保障各民族平等權利的基礎上,審慎處理民族關系,妥善化解各種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糾紛,確保不發生因民族問題引發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事件,最大限度化解民族關系的消極因素,最大限度激發民族關系的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凝聚各民族的人心民意,共同營造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諧共榮的良好社會氛圍。
切實保障各民族利益平等。對待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區,我們堅持高看一眼、厚愛一層、多幫一把,認真貫徹落實對少數民族群眾的傾斜政策,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利益。探索建立民族利益的平衡機制,通暢各民族群眾利益的訴求渠道,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扶持上注意保持各民族的平等,使各民族群眾在利益分配上保持平衡。
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問題的社會矛盾。我們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工作,找出農村“三大糾紛”、庫區移民補償安置、征地拆遷、環境污染、資源開發、重點工程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各種可能影響民族關系的熱點問題,把握各種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的趨勢和苗頭。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嚴格區分不同性質的矛盾,防止把一般社會矛盾混同于民族矛盾,防止把少數民族群眾個體之間的利益糾紛混同于民族利益糾紛,防止把經濟利益糾紛混同于民族政治分歧。堅持是什么問題就按什么問題處理,不同矛盾糾紛采取不同方法解決,對于涉及民族關系的人民內部矛盾,采取教育、疏導、溝通、化解的辦法解決。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制定預防和化解涉及民族問題的突發事件預案,努力把矛盾和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積極倡導各民族互學互尊互信。我們積極倡導鼓勵各族群眾互相學習其他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互相尊重其他民族的生活習俗和宗教信仰,互相信賴其他民族的關懷和幫助,進一步增強少數民族群眾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避免對各民族歷史文化、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進行簡單化的對比評價,妥善處理因對不同民族傳統和特性缺乏應有的了解而導致的各種誤解和矛盾。
依法打擊破壞民族關系的不法行為。我們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堅決依法打擊各種危害少數民族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加強反滲透反顛覆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蓄意挑撥離間民族關系、破壞民族團結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形成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的強大合力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是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為此,我們緊密結合廣西實際,突出重點,創新形式,切實抓好民族團結創建活動,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來。
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我們廣泛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法規、知識,推動民族團結教育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把民族團結教育貫穿于精神文明建設和公民道德建設全過程,引導各族干部群眾把自覺維護民族團結作為基本道德規范;堅持開展民族自治縣、民族鄉逢十周年慶典活動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及全社會共同推動民族地區發展的成就和經驗,大力表彰民族團結先進典型,用群眾身邊的人和事教育群眾,帶動各族群眾積極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培養和造就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骨干力量。我們堅持人是事業之本的科學理念,著力建設政治素質強、政策水平高、民族專業知識豐富、作風務實的民族工作專業隊伍和支持民族工作的知名人士隊伍、支撐民族工作決策的顧問隊伍。對有文化有工作經驗但未達到一定學歷的少數民族干部,分期分批選送到黨校和大中專院校進行學歷培訓;對有一定學歷但缺乏工作經驗的少數民族干部,實行上崗前專業培訓;有組織有計劃地選派少數民族干部到基層單位、發達地區、上級機關掛職鍛煉;把少數民族人才開發納入全區人才工作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少數民族人才開發專項規劃,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地區急需人才。目前,全區有少數民族干部41萬人,是自治區成立時的13.4倍;少數民族干部占全區干部總數的36.2%,比自治區成立時提高了13個百分點;縣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少數民族干部約占43.5%,超過少數民族人口比例5.2個百分點。
建立健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民族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把民族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各部門緊密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機構網絡,各級黨委、政府都有專門負責民族工作的部門。完善民族工作責任制,明確做好民族工作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做到責任落實、任務到人。建立完善督查考評和獎勵機制,落實經費保障,確保常抓不懈。
(作者: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