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利于辦事創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
部署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 降低企業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利于辦事創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部署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降低企業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會議指出,全面清理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利于改革發展的政策文件,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對更大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營造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促進新經濟、新動能成長,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國務院文件的基礎上,經嚴格審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執行506件國務院文件,具體包括:一是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二是不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嚴重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三是設立的審批事項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對同一事項重復要求、規定不一致的。會議要求,要做好政策銜接,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空檔”。各地區、各部門也要根據上述精神,抓緊清理和廢止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政策文件。
會議還決定優化防雷工程許可,解決部門職責交叉、重復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高等問題。將氣象部門承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許可,納入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管。規范防雷單位資質許可,強化防雷安全監管。實施這項改革,可使每年20多萬個工程項目避免重復許可,約縮短辦理時間40天,減輕企業負擔。
會議指出,首先從工程建設領域入手,清理和規范各方面過多過繁的保證金,有利于降成本、增活力,發展信用經濟,建設統一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會議確定,一是清理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各類保證金。除保留依法依規設立的農民工工資、投標、履約、工程質量4項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還。二是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項目。推進保證金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查處機制。三是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收取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按時返還。四要規范保證金管理。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辦法,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可予減免,對拖欠工資的企業要提高繳存比例。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將盤活建筑業企業近萬億元資金。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