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會同教育部、科技部等二十部委近日發布通知,將聯合啟動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助推更多PPP項目落地實施。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通知》,第三批PPP示范項目申報篩選注重與“十三五”期間重大問題、重點項目有機銜接,鼓勵行業破冰、區域集群和模式創新,推動實現行業引領、區域帶動和創新示范效應。
通知明確,申報示范項目應具備相應條件:一是項目屬于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公用、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適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務領域;二是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新建項目應已按規定程序做好立項、可行性論證等項目前期工作。
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對采用建設-移交(BT)方式的項目,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在項目評審方面,為兼顧評審的專業性和時效性,將組織專家通過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進行線上集中封閉評審,并按照行業領域進行分組。評審專家采取各部門推薦與PPP專家庫隨機抽取相結合的方式選定。
在時間安排方面,通知稱,7月底前,形成備選項目清單和項目評審工作方案。8月初,組織開展項目評審。8月上旬,完成項目評審,按照項目最終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行業、類型、地區分布形成示范項目名單,由財政部聯合相關行業部委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