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進一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有關工作。這意味著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已經上升為區域乃至國家戰略組成部分。
城市副中心建設模式相比以往通常采用的單中心外延“攤大餅”模式,更利于通過資源外遷、資源共享、城市間分工協作等途徑有效治理“大城市病”。國內外諸多特大型城市,如日本東京、英國倫敦,以及國內的上海等,在經歷長期摸索后先后都走上了以城市副中心建設為切入點,逐步形成“中心區—副中心—周邊新城—鄰縣中心”這一多中心多圈層城市格局發展道路。
當然,城市副中心建設并非一抓就靈的奇妙仙丹。這個過程中,我們固然不必再走西方城市早期發展歷程中“放任自流”的彎路,但也要避免我們以往習慣于采用的那種政府大包大攬式的做法。政府主導下的城市副中心規劃,需要在準確把握城市定位、切實尊重發展規律的前提下,積極引導、發揮市場機制決定性的作用,讓城市副中心能夠在具備足夠市場自生能力的情況下,發揮自身功能,提升城市能級。
北京是中國的首都,北京特殊的地位決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比一般城市更加需要市場協同。因為中國的“大城市病”,本就在相當程度上來源于行政主導下的各類資源非均衡配置,而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中心,近于必然地比其他所有城市,都更勝一籌地體現出由行政資源“虹吸”公共資源,再由公共資源“虹吸”經濟資源的極化現象。
這種由行政力量而非市場力量推動下的資源配置模式,導致北京不僅與周邊地區形成了很大的梯級落差,甚至在其內部,也存在很明顯的按行政資源多寡而發展不均的局面。譬如有資料顯示,北京中心城區面積僅為全市面積8%,GDP產出卻占到全市產出3/4,其中產出效率最高的西城區,其產值比延慶高出幾十倍;由是比照規模大致與北京相當的上海的情況,該市中心城區產出僅占全市產出40%,郊區產值與核心區相比,也基本處于持平狀況。
所以北京的城市副中心,不應該僅僅是一個行政副中心。北京的城市副中心建設可以借助一部分行政功能轉移,帶動基礎設施投入繼而吸引科研、商務、文化、會展等功能聚集,但其最終能否如預期的那樣,適應北京自身空間調整需要并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終究還是要看其能否合理規劃副中心生產、生活、生態等諸項空間布局,滿足市場拓展真實需求。
市場拓展的真實需求只有在市場協同的情況下,才能被逐漸顯露、發現并滿足。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眾望所歸之下,理當在這一點上著意探索、重點突破,如此才能像中央要求的那樣,為全國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模式積累可復制的經驗,探明可追隨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