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高考不到一個月,有關外調高考招生指標可能使本省“減招”的消息,引起江蘇、湖北等省份部分學生家長的不安。江蘇、湖北教育主管部門已經分別表態,外調招生指標不會影響本地考生上大學、上重點大學的比例。教育部也發文強調,安排協作計劃,以不降低各支援省份的高考錄取率、本科錄取率為基本前提(5月16日《新京報》)。
招生指標關乎考生切身利益,涉及“高考公平”這個大問題。“高考公平”看上去簡單明了,但在現實中,卻往往變成一團理不清的亂麻,因為每個人對它的理解不一樣,人們更多地站在自身利益立場上呼喚“高考公平”,利益多元、價值多元,對“高考公平”便有了不同的說辭。這一點,在前幾年“異地高考”的討論中已有呈現,在眼下這場“減招”風波中表現得更為明顯。
從國家政策的角度看,長期以來,西部省份的高考錄取率、重點大學錄取率普遍低于東部發達省份,東西部“高考鴻溝”顯而易見。無論是為了促進教育公平,還是為了促進中西部地區發展,這種現象都亟待改變。所以才有了教育部的“協作計劃”,要求高等教育資源豐富的省份拿出一些招生指標“支援”西部省份。國家是一個整體,需要均衡、協調發展,發達地區“拉”落后地區一把,從國家層面上看是天經地義的,是從全局考慮,著眼于長遠。
但從支援省份的角度看,“高考公平”則有著不一樣的內涵。譬如,有些家長認為,東部省份高考錄取率較高,是因為生源質量較好,而生源質量好,是地方政府重視教育、家長不惜代價培養孩子的結果,高考公平就應該是“優勝劣汰”,而不是“損有余補不足”。再譬如,有些家長認為,東部省份高等教育資源豐富,有賴于地方政府的長期投入,凝聚著當地納稅人的奉獻和汗水,他們的子女理應因此獲益。還譬如,有些家長質問,高考錄取率遙遙領先的京、津,為何不外調招生指標?至于教育部門表示外調指標不會影響本地錄取率,很多家長不以為然,因為,如果不外調指標,本地考生上大學、上好大學的比例將會更高。
情況就是這樣,一旦和地域扯上關系,“高考公平”似乎就成了一個公說婆說、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應該說,國家的政策沒有錯,而家長的訴求也有道理,至于誰更有理,實在難以判斷。不過有一點是需要強調的:促進高考公平不能僅靠調劑招生指標,而要著重從基礎教育(包括高中教育)抓起。
實際上,比東西部“高考鴻溝”更顯而易見的,是東西部基礎教育的鴻溝。西部地區基礎教育薄弱,教育質量不盡如人意,導致生源質量整體上不如東部省份(注意是“整體上不如”),這也是許多全國性重點大學在西部省份投入招生指標較少的一個重要原因。以行政命令外調招生指標,固然能提高西部地區的高考錄取率,但治標不治本,反而可能影響高考的公平和效率,并且不利于國家的人才培養。
所以,中央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地方政府真正重視教育,把更多的錢投入到基礎教育,提高教育水平和生源質量,這才是提高西部地區高考錄取率的根本之策。填平基礎教育鴻溝才能填平“高考鴻溝”,當東西部基礎教育水平差距不大,實現高考公平也許就簡單得多:全國統一試卷、統一錄取,高校錄取考生只看成績,而不管考生來自哪個省份。如此,誰還會抱怨高考不公平?